中國消費網等消息:5月31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對福建省西海糧油食品有限公司的查處結果,依法沒收該公司違法生產經營的食用油,罰款481600元。
據央視《每周質量報告》4月1日報道,福建省西海糧油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在食用油生產中通過添加廉價轉基因大豆油降低成本,對外謊稱采用高價值的玉米油或橄欖油,企業虛假標示,偷工減料。
對此,福建省、福州市、閩候縣等三級食品監管部門執法人員組成執法檢查組,當天趕赴相關公司開展全面調查。對被曝光的的疑似問題食用油、臺賬和標簽進行了封存,責令停止生產并召回相關問題產品。
5月31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通報了對涉事企業的行政處罰信息。
福建省西海糧油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調和油案
主要違法事實
當事人在生產(分裝)經營食用(調和)油過程中,落實了進貨查驗制度、落實并實施控制要求,以保證所生產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等,且案發后能夠積極配合辦案機關查處違法行為,及時采取改正、召回或者賠付等措施,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但是案情被中央電視臺《每周質量調查》欄目報道,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責令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違法行為”之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三)項之規定,參照《福州市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FZ01SY-CF-5522甲級C檔和FZ01SY-CF-5523甲級C檔,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建議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1)添香四川風味菜油王(規格:1.8L)50箱,(2)麥卡倫四川風味菜油王(規格:5L)300箱,(3)麥卡倫花生濃香食用調和油(規格:1.8L)50箱,(4)麥卡倫濃香花生食用調和油(規格:5L)100箱;
上述食用(調和)油產品共計500箱(共2200瓶,計9080升;包括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抽樣每款6瓶,共24瓶,計81.6升;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抽樣每款3瓶,共12瓶,計40.8升;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抽樣每款2瓶,共8瓶,計27.2升;以上每款各抽樣11瓶,共計149.6升);
2、處貨值金額60200元八倍罰款,共計481600元。
竹岐鄉市場監督管理所
2018-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