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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安慶市食藥監局依法處置一批次風險監測問題“純香菜籽油”

    2018-11-05
    摘要:

    近期,安徽安慶市食藥監局收到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檢驗報告,提示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中,發現我市某公司生產的“純香菜籽油”(生產日期:2018-07-17,規格型號:1.8升/瓶)存在安全隱患。市局及時依法進行了處置。為了確保食品安全萬無一失,國家監管部門會對食品進行風險監測,結果不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安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近期,安徽安慶市食藥監局收到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檢驗報告,提示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中,發現我市某公司生產的“純香菜籽油”(生產日期:2018-07-17,規格型號:1.8升/瓶)存在安全隱患。市局及時依法進行了處置。

    經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上述產品符合GB/T1536-2004《菜籽油》、GB2761-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和GB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標準要求。但是,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中,依據GB5009.168-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脂肪酸的測定》(第三法  歸一化法)、GB5009.168-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脂肪酸的測定》(第二法 外標法)、GB5009.271-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鄰苯二甲酸酯的測定》(第二法 氣相色譜一質譜法 外標法),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參考值應當為≦0.3mg/kg,上述產品實測值為0.550 mg/kg,超出了參考值的限定范圍。

    該局在收到檢驗報告后,立即啟動了問題食品處置機制,第一時間向生產企業送達了檢驗報告,要求查找原因,對問題產品進行召回并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經深入分析研究,企業發現上述產品的原料未進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項目監測,存在風險,立即將問題通報了供貨單位。執法人員要求企業進一步加強原料采購驗收管理,索取原料合格證明材料,確保產品安全。

    執法人員介紹,食品生產企業應當依據其采用的企業標準或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產品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銷售。同時,國家監管部門也會對食品進行監督抽檢,依據產品采用的標準進行檢驗。但是,為了確保食品安全萬無一失,國家監管部門也會對食品進行風險監測,通過系統和持續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監測數據及相關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及時通報,對異常食品進行預警。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結果,不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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