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學油脂園地
2019年7月23日,著名的OFI雜志披露,歐盟正在考慮設定油脂中3-氯丙醇(3-MCPD)和3-氯丙醇酯(3-MCPDEs)的最高限量。
OFI是總部設在英國的OFI(Oils & Fats International)的旗艦雜志,專注于全球的食用油和油脂行業動態,不定期在世界各地舉辦會議和展覽,報道全球油脂領域的最新消息,為工業界提供支持。
近年來,具有潛在致癌作用的油脂加工污染物——縮水甘油酯(GEs)、3-MCPD和3-MCPDEs已在世界范圍內受到密切關注,尤其在歐盟。2018年2月26日,歐盟首先對GEs設限,發布(EU)2018/290號法規,規定了植物油脂、嬰幼兒配方奶粉、嬰幼兒特醫食品中GEs的最大限量,并且無視世界各國和其他機構的異議,于法規發布后20天生效。
2019年5月下旬,德國油脂科學學會(DGF)在柏林就3-MCPD和3-MCPDEs召開研討會,對其在油脂中的安全水平提出擬議,提請歐盟討論。
歐盟委員會健康和消費者總干事弗蘭斯·維斯特萊特介紹了植物油、脂肪以及魚油用于最終消費,或被用作食品成分時3-MCPD和3-MCPDEs總量的兩個建議水平:
第一,對于未精制油和來自椰子、玉米、油菜籽、橄欖(橄欖果渣除外)、葵花籽、大豆和棕櫚仁的精制油和脂肪,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為1250μg/kg;
第二,對于其他精煉植物油(包括果渣油)、魚油和其他海洋生物油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為2500μg/kg;
對于來自上述兩種不同類別的油和脂肪的混合物,則必須分別符合每種油脂各自設定的最大限量;如果混合物的組成未知,那么3-MCPD和3-MCPDEs的總量則不應超過2500 μg/kg;
植物油脂用于嬰兒食品、嬰/幼兒谷類加工食品和幼兒配方食品時,擬設定為750μg/kg的水平;
粉末狀的嬰兒配方奶粉、較大嬰兒配方奶粉和特殊醫療用途的嬰/幼兒食品以及幼兒配方奶粉的上限建議為125μg/kg;
液體狀的嬰兒配方奶、較大嬰兒配方奶和特殊醫療用途的嬰/幼兒食品以及幼兒配方奶的上限建議為15μg/kg。
2018年2月26日,歐盟設定了GEs的最大日攝入量。歐洲食品安全管理局(EFSA)則在2018年1月設定了3-MCPDs的可容許日攝入量為每天每千克體重2μg。
WHO/FAO食品法典委員會也有望在近年7月份通過一項新的規定,以減少甚至消除精煉油和由精煉油制成的食品中的3-MCPDs和GEs。
歐盟(EU)2018/290號法規對于GEs的最大限值是:
植物油脂為1000 μg/kg;
用于生產嬰兒食品、嬰/幼兒的谷類加工食品的植物油脂為500 μg/kg;
從2019年7月1日開始,對于嬰幼兒配方奶粉、較大嬰兒配方奶粉和特殊醫療用途食品,由2019年6月30日前的75 μg/kg更改為50μg/kg;
同樣從2019年7月1日開始,對于液態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和特殊醫療用途食品,由2019年6月30日前的10 ?g/kg更改為6μg/kg。
此外,維斯特萊特還表示,歐盟也正在討論有關 GEs的其他條款,其中包括對魚油和其他海洋生物油脂設置像植物油脂和嬰幼兒食品一樣的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