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晚報
記者獲悉,因生產經銷不合格壓榨胡麻油,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為“市市場監管局”)對寧夏新東方食用油有限公司、銀川錦夏源植物油有限公司、銀川伊品香油脂有限公司共處以83.8萬元罰款。
近日,銀川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轉來的投訴舉報,反映寧夏新東方食用油有限公司、銀川錦夏源植物油有限公司、銀川伊品香油脂有限公司這三家公司生產經銷不合格食用油。
結合當前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行業治理工作,市市場監管局立即安排對三家食用油生產企業進行抽查檢查。
執法人員共抽取寧夏新東方食用油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分別為5L、4.5L、1.8L的西夏香八里壓榨胡麻油五個批次送檢,檢驗結果為脂肪酸組成不符合DBS 64/ 673-2018標準要求;
抽取銀川錦夏源植物油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為20L的錦夏源100%壓榨胡麻油一個批次送檢,檢驗結果脂肪酸組成不符合DBS 64/ 673-2018標準要求。
同時抽取錦夏源100%壓榨胡麻油、胡麻調和油、一級大豆油進行計量抽檢,檢驗結果為凈含量不合格;
抽取銀川伊品香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為5L的伊品香壓榨胡麻油一個批次送檢,檢驗結果為脂肪酸組成不符合DBS 64/ 673-2018標準要求。
對于已經流入市場的上述不合格食用油,市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召回,共召回447桶,目前市場上相關批次的食用油已全部召回。
上述三家食用油生產公司生產的食用胡麻油檢測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市市場監管局食品安全稽查大隊對三家食用油公司分別作出如下處罰:
對寧夏新東方食用油有限公司處以罰沒款68.8萬元;
對銀川錦夏源植物油有限公司處以罰沒款10萬元;
對銀川伊品香油脂有限公司處以罰沒款5萬元。三家食用油生產企業共計罰沒款83.8萬元。
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對相關食品生產企業負責人進行集中約談,繼續強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進一步加大對有關食品生產企業檢查巡查、抽樣檢測的力度,促進食品生產企業守法經營,確保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