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煙臺:近日,海陽市人民檢察院對一起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的案件適用認罪認罰制度。
經查,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自2018年12月以來,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生產假冒某品牌花生油并銷售,銷售金額共計55360元。案發后,高某某如實供述罪行,主動退繳全部贓款,認罪態度較好,有自首情節,取得被侵權單位的諒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符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條件。
海陽市檢察院受理后,認真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全面審閱卷宗材料,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侵權單位和值班律師意見,依法告知了高某某適用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高某某同意適用該制度,與值班律師共同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該案系海陽市檢察院辦理的首例適用認罪認罰制度的侵犯知識產權案件。通過落實認罪認罰制度,既依法打擊了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最大限度保障了被侵權單位的合法權益,將刑事案件對被侵權單位的影響降至最低;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有效減少社會對抗,得到了案件當事人和值班律師的一致認可和高度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