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11月1日:成都市市場監管局11月1日通報,稱該市成華區市場監管局、成華區公安分局根據群眾舉報,聯合對涉嫌非法使用“回收油”的渝江北老灶火鍋店進行突擊檢查。
成都市成華區市場監管局稱,執法人員10月27日19時30分左右對渝江北老灶火鍋店開展突擊檢查,檢查持續到28日凌晨3時左右結束,完成了對該店的現場檢查、對店內相關人員詢問、對相關食材的抽樣封樣。
執法人員稱,該店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齊全,后廚現場擺放有三個油桶,其中一個盛滿了使用過的油,里面有過濾網,廚師在現場詢問中承認:“按照5:5的比例對過濾后的油和新油進行調配。”
執法人員表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的通知》(公通字〔2012〕1號)規定,“地溝油”犯罪,是指用餐廚垃圾、廢棄油脂、各類肉及肉制品加工廢棄物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溝油”生產、加工的油脂而作為食用油銷售的行為,對于利用“地溝油”生產“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條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成都市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餐飲服務單位,特別是經營食用油用量大的火鍋、水煮魚、煎炸類菜品的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把采購關、貯存關、使用關,嚴禁回收菜品油脂和底料加工食品,嚴禁購買、回收、使用餐廚廢棄油脂、餐廚廢棄物做原料加工食用油和食品。
目前,渝江北老灶火鍋店因涉嫌使用“回收油”,該案已移交當地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案件相關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