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
隨著“雙11”、“雙12”的臨近,互聯網平臺即將迎來購物狂歡季。11月5日,記者從青島市消保委獲悉,往年數據顯示,商家虛假宣傳、承諾不兌現、執行7天無理由退貨不到位、不承擔“三包責任”等網購投訴明顯增多,青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特對投訴情況進行梳理,并發布2019年度網購投訴典型案例,其中包括:
“控血糖”椰子油只是普通食品
于女士2019年10月通過某電商平臺購買椰子油,商家宣傳此油可促進傷口愈合、防止感染、控制血糖、改善血液循環,但使用中消費者發現只是普通食用油。
點評:經營者的廣告應當真實、準確,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