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19年11月11日,茂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9期)》。其中,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
具體情況如下:
1、高州市石仔嶺美滴油行生產的花生油(規格:散裝,生產日期:2019年9月9日)檢出黃曲霉毒素B1項目不符合GB/T 1534-2017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茂名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2、化州市南盛超香油行生產的花生油(規格:散裝,生產日期:2019年9月18日)檢出過氧化值項目不符合GB/T 1534-2017(壓榨成品花生油 二級)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茂名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茂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縣(區)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以此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市、縣(區)食品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公開,有關信息可在茂名市相關市、縣(區)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網站上查詢。
茂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您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關注每期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發現危害社會公眾的食品及其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當地食品監管部門舉報投訴電話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