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質量新聞網訊 2019年11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19年第24期) 2019年 第96號》。據通告,近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樣品57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不合格產品3批次,檢出不合格的檢測項目為過氧化值和苯并[a]芘。
信息顯示,塔城市眾海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葵花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新疆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據了解,苯并[a]芘是一種芳烴類化合物,在環境中廣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變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規定,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中的苯并[a]芘最大限量值為10μg/kg。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儲、晾曬不當,從環境、包裝、機械收獲、運輸等過程中引入污染;生產中關鍵工藝控制不當等。
另外,標稱生產企業地址為新疆昌吉州奇臺縣半截溝鎮腰站子村的新疆豐驛農業旅游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腰站子紅花籽油,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為新疆塔城地區沙灣縣老沙灣路309號的新疆瑞隆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油脂分公司生產的紅花籽油,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新疆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地(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新疆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