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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抽檢:2批次食用油油脂產品抽檢不合格

    2020-04-08
    摘要: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3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3期)》,其中兩批食用油油脂產品抽檢不合格,分別涉及酸價及過氧化值。

    2020年4月8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3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3期)》。

    據通告,近期,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酒類,罐頭,飲料,食用農產品,糕點,餐飲食品,方便食品,調味品,速凍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13大類食品1968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930批次,不合格樣品38批次。其中包括:

    漯河伊鼎源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火鍋牛油,酸價(KOH)檢出值為1.7mg/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mg/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河南德信泉商貿有限公司德信泉購物廣場盛世店銷售的標稱河南張老大糧油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張老大胚芯葵花籽油,過氧化值檢出值為14mmol/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7.5mmol/k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

    過氧化值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食品中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在儲運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也可能是原料儲存不當,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導致原料中的脂肪氧化,使得終產品油脂氧化。

    酸價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酸價超標的原因,可能與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等有關,特別是存貯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敗致使酸價超標。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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