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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白酒、菜籽油等小作坊,這些生產加工“紅線”踩不得

    2020-07-30
    摘要:

    在菜籽油小作坊生產加工方面,與生產直接接觸的設備、工具和容器應符合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的要求。每年應對生產的成品菜籽油至少檢驗一次。

    巴中日報

    為指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規范生產,提升食品安全源頭管控能力,服務食品產業快速發展,日前,四川市出臺了白酒小作坊、菜籽油小作坊、非發酵性豆制品小作坊生產加工指導意見。

    據悉,我市已備案的921家食品生產企業中,有659家從事白酒、菜籽油和非發酵性豆制品生產加工,因無具體生產加工的標準規范,具有較高的食品安全生產風險隱患。

    指導意見大到生產工藝、小到原料輔材都進行了詳細規范,包涵了“適用范圍、生產場所要求、設備設施、生產工藝、過程控制、質量控制、人員管理、原輔料及食品相關產品管理、產品管理、標識標簽和附則”共11部分內容,明確了從事食品小作坊生產活動必須遵守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規范了白酒小作坊、菜籽油小作坊、非發酵性豆制品小作坊生產的各個環節。

    同時,指導意見還明確了食品小作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在其生產場所主動公開的內容事項,明確了食品小作坊的生產經營者發現食品安全隱患報告的主體,明確監管部門監管的主要內容,指導市場主體和監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食品生產環境,不斷提升我市食品生產行業的競爭力。

    菜籽油小作坊每年對成品菜籽油至少檢驗一次

    在菜籽油小作坊生產加工方面,與生產直接接觸的設備、工具和容器應符合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的要求。應使用不與菜籽油發生反應的材料,管道及地坑等設施設備中積存的菜籽油應及時清理定期清潔消毒。

    在產品管理上,指導意見要求,成品菜籽油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油》(GB2716)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菜籽油》(GB1536)的規定。應使用食品用包裝材料和容器,包裝材料應保持清潔衛生,不得對食品造成污染。同時,每年應對生產的成品菜籽油至少檢驗一次,檢驗報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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