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29日,記者從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近期對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蜂產品、調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食品樣品進行抽檢,并公布了抽檢的不合格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中有不合格食用油3批次,不合格樣品均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為此,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對全市42家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進行集中責任約談和培訓。
3批次食用油不合格
安徽潤宜家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柏堰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合肥大元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馬鞍山易蓮調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芝麻香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安徽潤宜家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柏堰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合肥大元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馬鞍山易蓮調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磨芝麻香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廬江縣禾潤陽光超市銷售的標稱肥東響香麻油食品廠生產的黑芝麻調味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已責成轄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相關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企業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并向社會公布處置結果。
什么是乙基麥芽酚?
本次抽檢不合格批次均涉及乙基麥芽酚,這究竟是什么呢?
記者了解到,乙基麥芽酚屬于食品添加劑,是一種有芬芳香氣的白色晶狀粉末。因為乙基麥芽酚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調和、改良和提升,所以經常被作為香味改良劑。同時乙基麥芽酚還具有去除原料的雜味,保持長久的清香的功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麥芽酚為不得檢出。食用植物油中檢出乙基麥芽酚,可能是生產廠家非法添加導致。
約談全市42家植物油生產商
近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對全市42家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進行集中責任約談和培訓,進一步落實合肥市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高企業生產加工管理水平和能力。
約談過程中,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了合肥市食用植物油生產專項整治情況,通報了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和日常監督抽檢情況。隨后,對參會企業進行了責任約談。
該負責人表示,食用植物油是老百姓日常生活必需品,質量安全與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息息相關,作為食用植物油食品生產企業要切實履行好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合肥各企業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企業負責人是食品安全主要責任人,不能只重視經濟效益,忽視了質量安全,漠視了法律責任。其次,企業要建立和完善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強化過程控制,形成長效管理機制。三要配備食品生產專業技術人員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培訓和考核,確保其具有履職盡責的能力。四要明確崗位責任,食品生產和安全管理任務到人、責任到人。最后,各企業要加強整改,對監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問題迅速整改,同時還要全面自查,發現和消除食品生產安全隱患。
約談中,該部門還要求各企業負責人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產衛生規范》(GB8955—2016)、《國家三部門關于加強食用植物油標識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6號)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同時對企業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了食品安全知識理論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