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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4批次食用油均乙基麥芽酚過量

    2020-12-15
    摘要: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通報2020年第4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4批次,均是乙基麥芽酚不合格。

    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12月11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通報2020年第4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此期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類食品共1684批次,合格1656批次,不合格28批次。

    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4批次:

    標稱福建譽滿冠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5日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銷售單位為南平市金茂惠購超市有限公司)、標稱泉州市康祥糧油工貿有限公司2020年6月6日生產的菜籽油(銷售單位為德化縣南門糧油店)、標稱廈門佳佳福植物油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6日生產的花生濃香食用植物調和油(銷售單位為漳州市薌城區福福旺食品商行)、標稱廈門原光植物油有限公司2020年4月3日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銷售單位為漳州市悅品生鮮超市有限公司),均是乙基麥芽酚不合格。

    據悉,乙基麥芽酚是一種香味增效劑,對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強具有顯著效果,且能延長食品的儲存期。

    《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規定植物油脂中不得使用乙基麥芽酚。過量食用乙基麥芽酚會對肝臟有影響,還可能會導致頭痛、惡心、嘔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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