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區
一、修訂背景
地方儲備糧是國家糧食儲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物質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把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貫徹落實中央“六穩”“六保”工作任務,糧食安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南沙區出臺了具體的重大舉措,強化儲備糧油管理大勢所趨、任務艱巨。南沙區2016年制定并實施的《南沙區本級儲備糧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原《辦法》”)5年有效期即將屆滿,且中央、省近期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涉糧法規政策,另外,在《辦法》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一些短板,需要通過修訂的方式,重新理順區本級儲備糧油管理機制,為構建南沙區更高層次、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的糧食安全保障體系提供制度保障。
二、修訂目的
為了進一步健全區本級儲備糧油管理制度體系,提高南沙區區本級儲備糧油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科學化水平,切實發揮儲備糧油市場調控作用,維護南沙區糧食安全,服務經濟社會平穩、可持續發展。
三、主要特點
(一)可操作性更強。原《辦法》制定之初,全區儲備糧規模4萬噸,現全區儲備糧規模增至5萬噸,對應承儲企業2家。管理過程中,相繼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這次修訂工作,專門針對這些新情況新問題進行逐一研究解決,立足消除區本級儲備糧油管理安全風險。
(二)體系更加合理。修訂后《辦法》的基本框架與原《辦法》保持一致,共分12個章節,章節內容和排序未作改變。但原《辦法》中,承儲管理、質量管理、儲存管理、輪換管理等幾個重要章節在條款數量上存在不均衡的問題,多則10條,少則只有2條,特別是“質量管理”僅3條,未能充分體現儲備糧油質量安全的重要性。這次修訂,每一重要章節均增加條款,力爭形成業務閉環,力求體系更加完備。
四、區本級儲備糧油的定義
本辦法所稱區本級儲備糧油是區政府為有效調控糧油市場、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引起的市場異常波動造成供應緊缺而建立的專項糧油物資儲備,所有權屬區政府。
五、涉及主要部門和職責
區本級儲備糧油管理部門包括區發展和改革局(以下“簡稱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廣東省分行營業部(以下簡稱“農發行省分行營業部”),并根據各自職責參與管理。區發展改革局是區本級儲備糧油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區本級儲備糧油的日常管理,組織、協調和落實儲備糧油工作;擬訂糧油儲備方案;編制和組織實施糧油儲備計劃;提出儲備糧油企業的承儲條件;會同區財政局組織實施儲備糧油承儲招標、競價銷售等工作;組織儲備糧油檢查和輪換工作;監督儲備糧油的計劃執行和儲存安全情況;負責儲備糧油各項統計工作;負責年度儲備糧油費用清算工作;按規定實施儲備糧油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工作,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規定撥付儲備費、儲備糧油貸款利息補貼、輪換品質價差補貼等;推廣應用先進儲糧技術,推動儲備糧油管理信息化建設;區財政局負責區本級儲備糧油專項工作經費管理;根據區發展改革局審核的儲備費、儲備糧油貸款利息補貼、輪換品質價差補貼,復核后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規定撥付財政資金;在職責范圍內組織實施財政資金監管和總體績效評價;農發行省分行營業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相關貸款管理辦法,發放儲備糧油所需貸款,并對儲備糧油資金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