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抽檢發現個別芝麻油、食用植物調和油中檢出乙基麥芽酚。企業在食用植物油中添加乙基麥芽酚,屬于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
各食用植物油生產者立即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對庫存散裝、預包裝植物油以及留樣進行檢驗,排查調和油每一個單一品種是否符合要求,一旦檢出乙基麥芽酚,立即召回全部已售出產品并依法處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場。
全文如下:
蘭山市場監管關于食用植物油安全風險提示
各食用植物油生產者:
近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抽檢發現個別芝麻油、食用植物調和油中檢出乙基麥芽酚。為規范蘭山區食用植物油生產,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現作出如下提示:
一、乙基麥芽酚是一種食品用合成香料,對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強具有顯著效果。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規定,不得添加到植物油脂、巴氏殺菌乳、滅菌乳、大米等28 種食品中。企業在食用植物油中添加乙基麥芽酚,屬于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
相關法律法規
食品生產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
第四十三條規定,食品小作坊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并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登記、備案機關吊銷登記證、注銷信息公示卡。
《關于在食品藥品執法辦案中落實“四個最嚴”要求若干問題的意見》
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格按照省局《關于在食品藥品執法辦案中落實“四個最嚴”要求若干問題的意見》,實施頂格處罰,依法處罰到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并依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給予處罰外,有故意實施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性質惡劣、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之一的,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二、前期,市場監管總局、省局將乙基麥芽酚列入監督抽檢項目,持續對芝麻油、食用植物調和油等植物油開展監督抽檢。市局已召開轄區食用植物油企業集體約談暨風險提示會議,并將風險告知每一家企業,食用植物油生產者要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主動排查防控風險。
三、各食用植物油生產者立即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對庫存散裝、預包裝植物油以及留樣進行檢驗,排查調和油每一個單一品種是否符合要求,一旦檢出乙基麥芽酚,立即召回全部已售出產品并依法處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場。企業要健全進貨查驗制度,外購植物油批批索取含乙基麥芽酚的合格檢驗報告,不得采購、使用含有乙基麥芽酚的植物油,更不得在植物油生產過程中非法添加乙基麥芽酚。
食用植物油屬于人民群眾的生活必需品,直接關系國計民生。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強日常監管,從嚴實施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油料采購和生產過程,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嚴厲查處違法行為,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9日
來源:蘭山市場監管

大眾網報道:6月30日上午,山東聊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全市食品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暨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集中約談會。
會議就食用植物油檢測出塑化劑和乙基麥芽酚問題對食用植物油食品生產企業開展集中約談和風險提示;
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抓好食品生產環節集中排查治理、固體飲料專項整治、復配食品添加劑專項檢查、小麥粉企業專項檢查、食用油檢出乙基麥芽酚的風險提示等各項整治行動,提升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