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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處置】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蚌埠市九華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皖康牌食用植物調和油
1、蚌埠市九華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皖康牌食用植物調和油(凈含量5升,批號2020/07/11)乙基麥芽酚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經查,蚌埠市九華油脂有限公司生產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四)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規定,應予以處罰。
鑒于該單位生產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貨值金額較小,且未銷售,予以從輕行政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三)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規定,給予該單位以下行政處罰:
1、沒收違法生產的食品;2、并處罰款伍萬元整(50000.00)。以上罰沒合計伍萬元整(50000.00)。
[蚌市監罰〔2020〕3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