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日報 吳曉杰
在美國可再生能源政策中,2005年頒布的《能源政策法案》授權美國環保署(EPA)制定并實施可再生燃料標準(RFS),要求汽柴油煉制商或進口商在運輸燃料中摻混可再生燃料,且每年需到達EPA公布的各種可再生燃料的最低用量標準。6月25日,美國最高法院周五裁定,EPA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豁免煉油廠在汽油和柴油中混合可再生燃料的聯邦規定,這對尋求突破這些要求的石油公司來說是一次勝利。
美國生物柴油政策分析
可再生燃料類別
在美國可再生能源政策中,2005年頒布的《能源政策法案》授權EPA制定并實施可再生燃料標準,要求汽柴油煉制商或進口商在運輸燃料中摻混可再生燃料,且每年需要達到EPA公布的各種可再生燃料的最低用量標準。2007年頒布的《能源獨立與安全法》(ELSA)對內容進行了擴充。涉及的可再生燃料類別及具體情況如下:
表為可再生燃料類別及具體情況
重要概念
RFS:為要求責任商(汽柴油煉制商或進口商)在運輸燃料中添加可再生燃料,RFS會規定各類可再生燃料的最低用量標準。每年年底由EPA公布第二年的目標使用量標準,2021年度擬議規則計劃于7月發布,最終規則在12月公布。
RVO:獨立企業每年必須實現一定的可再生燃料配比責任量即RVO,在RFS報告中反映。
RINs:可再生燃料識別碼,即用來證明RVO完成的標識。可再生燃料生產商每生產一加侖可再生燃料時會產生RIN。在合規年度結束時,責任商(汽柴油煉制商或進口商)需要RIN來證明合規,即證明其已完成規定的RVO。RIN可以在各方之間進行交易。責任商可以購買加有RIN的可再生燃料,還可以在市場上購買直接RIN。責任方可以在合規年之間結轉未使用的RIN,可以存在赤字,但第二年必須彌補這一赤字。
EV值:每加侖可再生燃料產生的RINs量。例如,生物質柴油中的酯交換柴油對應的EV值為1.5,即每生產1加侖的生物質柴油會產生1.5個相應的RINs,各個類別的EV值不相同,但總體EV值范圍在1—1.7之內。
相關政策及規則
表為EISA制定的用量標準
注:*法規規定最低要求為10億加侖,但EPA可能會提高要求;“常規”生物燃料沒有法定的體積要求,表中的常規量是計算得出的(總計-提前量),并且是某些不符合提前量標準的生物燃料
表為EPA每年設定的RFS標準
2005年8月8日,美國頒布《2005年能源稅收政策法案》,規定2006年可再生能源燃料的使用目標為40億加侖,2009年目標為61億加侖,2012年目標為75億加侖。
2007年,美國國會通過《能源獨立與安全法案2007》(EISA),確立了美國燃料供應中使用可再生生物燃料的數量應逐年遞增的要求,到2022年總體目標為360億加侖,這仍是目前的最終要求。具體地,D3到160億加侖,D4從2012年起每年不少于10億加侖,D5到210億加侖,D6到360億加侖。
與EISA制定的標準用量相比,四類可再生燃料只有EPA設定的生物質柴油體積標準是高于EISA目標的。
關于小型煉油廠豁免(SRE)的說明
美國政府生物柴油政策態度轉變
特朗普任職期間,EPA大幅擴大了對美國煉油廠的可再生燃料標準豁免。尤其是2016—2018年,給予了較高豁免數量。但2020年1月,美國第十巡回法庭撤回并退回了3份EPA決定,并提出以下滿足批準的條件:
一是證明現有的豁免。法院裁定EPA無法擴大或增加小型煉油廠的豁免,除非該豁免“存在”,即“以前沒有尋求或接受延期的小型煉油廠沒有資格進行延期”。
二是證明由RFS遵守引起了嚴重的經濟困難。呈請的經濟困難都必須由RFS遵守“引起”。法院還裁定,EPA偏離了先前的立場,即精煉廠通常不會因在公開市場上購買RIN而導致嚴重經濟困難,因為精煉廠“將大部分或全部RIN購買成本轉嫁給了客戶”。
拜登上臺后,EPA改變態度,宣布支持第十巡回法院對可再生燃料標準小型煉油廠條款的解釋。
目前,美國最高法院關于小型煉油廠豁免仍無最終定論。且EPA也延長了小型煉油廠的2019年合規證明報告提交的最終期限,根據此前的RFS規定,有義務的當事方必須在次年的3月31日之前提交每個日歷年的合規報告,并在次年的6月1日之前提交相關的認證報告。2019合規年的最后截止日期由2020年3月31日延長至2021年11月30日,相關的證明參與報告提交時間延長至2022年6月1日之前。
小型煉油廠豁免情況統計
目前沒有提交新的SRE請愿書,還有70份未決SRE請愿書仍在審理中,其中以2020年和2019年為主。
表為小型煉油廠豁免情況統計
根據EPA更新數據來看,截至2021年6月17日,2019年和2020年暫時沒有豁免。且每年被豁免的RVO占實際完成RVO總量的比例較小,即使是豁免較為集中的2017—2018年,被豁免的小型煉油廠RVO也只占實際完成總量的3%—5%。
根據拜登上臺后的新裁決規則以及清潔能源計劃,預計2019年和2020年最終的豁免申請比例將下降至2013—2015年水平,即1%左右。依此推測,2019和2020年豁免的RVO總共達6.12億加侖。
表為每個合規年度豁免的汽油和柴油情況
表為2019和2020年豁免的RVO總量
此次煉油廠申請摻混減負事件對美豆油影響
本輪生物柴油驅動行情回顧
4月至今的油脂行情的主線是美國生物柴油炒作。
3月中旬,基于拜登執行綠色新政的決心,市場預期絕大部分小型煉廠豁免申請可能遭到拒絕,為之后的生物柴油炒作埋下了伏筆。考慮到生物柴油的生產成本較高,小型煉廠能承擔的生產量有限,只能通過市場交易購買RINS達到摻混義務,從而拉升RINS價格,也直接推動了生物柴油需求。豆油作為美國摻混原料的主要來源,也迎來大幅上漲,3月22日晚CBOT豆油達到漲停板。
表為各類可再生燃料實際每年完成的RVO
4月中下旬,生物柴油炒作進一步發酵,拜登組織召開氣候峰會,釋放綠色新政信號,市場對生物燃料的看好情緒愈演愈烈,從而促進美國豆油需求強勁。6月初,受原油帶動,美豆油達到本輪上漲行情的頂點72.32美分/磅。
總體來看,前期美豆油上漲是在美國大量釋放流動性、通脹超預期的宏觀背景下,疊加全球植物油供應偏緊以及上游美豆舊作庫存處于歷史低位,由生物柴油炒作推波助瀾共同完成的。
6月11日,有消息稱美國部分小型煉油廠正向政府提出訴訟,豁免摻混義務。市場擔憂美豆油生物柴油需求或難兌現,生物柴油炒作有所轉向。疊加近期美聯儲提出QE退出時間表,市場預期美元縮表,貨幣刺激政策減弱,以及基金在高位的拋售行為,驅動盤面出現連續兩個交易日跌停。
小型煉油廠豁免比例調整對豆油生物柴油需求的影響
每年EPA設置的各類可再生燃料的RVO體積標準與實際完成情況并不完全吻合,因為還有出口和上一年的赤字。根據歷史數據,生物質柴油的實際完成情況基本都高于EPA設定的標準,具體實際RVO完成情況見下表。其中,近幾年生物質柴油占比在11%—12%。
假設拜登政府放松對于豁免的態度,極端假設回到特朗普執政期間水平即4%左右,則預測2019和2020年豁免的RVO總量達24.5億加侖,與之前的預測相比,增加了18.4億加侖的豁免RVO。
表為2019和2020年豁免的RVO總量預測
根據上文計算的生物質柴油在總的可再生燃料的RVO占比為11%—12%,且生物柴油在生物質柴油中的占比約為70%,則每年需要的生物柴油將減少約155百萬加侖。
根據EPA2011—2020年的數據,豆油在生物柴油中的摻混比例在0.17萬—0.2萬噸/百萬加侖范圍內,取均值0.18萬,則相應的豆油在生物柴油中的消費量將較預期下降約28萬噸。
表為豆油在生物柴油中的消費量變化
假設進口需求小幅下調,美豆油生物柴油需求下降將導致期末庫存環比增加30%。且若不調整進口規模,期末庫存或累至96萬噸水平,重回2017/2018年度水平,對標美豆油期價在30美分/磅左右波動。
但目前看來,拜登執行綠色新政的決心較為堅定,且有消息稱美國立法者對于豁免煉油廠的生物燃料強制摻混責任持反對意見,美國對整個能源政策格局不太會改變。
對于政府是否會減緩煉油廠摻混負擔以及以何種方式還尚未可知,僅USDA有向生物燃料生產商提供7億美元援助的計劃,后續可關注7月發布的年度RVO的擬議規則計劃中關于2021年和2022年RVO設定標準以及EPA對于2019—2020年豁免申請的審理情況。(作者單位:中州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