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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29期)。本期檢出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具體信息如下:
滑縣達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長垣縣李海軍香油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小磨香油,乙基麥芽酚檢出值為51.2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初檢機構為開封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復檢機構為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鄭州市大商集團河南超市連鎖發展有限公司鄭東新區寶龍店銷售的來自光明乳業(13.560, -0.13, -0.95%)股份有限公司(原產國:荷蘭)的1批次光明植物黃油(人造奶油),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26g/100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13g/100g。初檢機構為開封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復檢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開封、洛陽、安陽、鶴壁、新鄉、周口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