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 經濟導報
從信用中國(山東)官網獲悉,平原豐鯤食用油有限公司日前受到了行政處罰。
根據德州平原縣市場監管局出具的“[平]市監鴿處字[2020] 315號”決定書,平原豐鯤食用油有限公司生產(分裝)銷售不合格棉籽油,其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已構成分裝銷售不合格棉籽油的違法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平原縣市場監管局沒收其生產(分裝)銷售不合格棉籽油違法所得3120元,并處罰款5萬元。兩項合計53120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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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信用中國(山東)官網獲悉,平原豐鯤食用油有限公司日前受到了行政處罰。
根據德州平原縣市場監管局出具的“[平]市監鴿處字[2020] 315號”決定書,平原豐鯤食用油有限公司生產(分裝)銷售不合格棉籽油,其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已構成分裝銷售不合格棉籽油的違法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平原縣市場監管局沒收其生產(分裝)銷售不合格棉籽油違法所得3120元,并處罰款5萬元。兩項合計53120元,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