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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聊城市一食品公司生產的香油再次被檢出違規增香劑

    2021-02-26
    摘要:

    近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1期)顯示,一批次香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近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1期)顯示,山東省聊城市百貨大樓有限責任公司金鼎百貨臨清店銷售的標稱為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水城食品公司”)生產的金水城頭道香油(規格型號:458ml/瓶),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結果:91.6μ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據介紹,乙基麥芽酚屬于食品添加劑,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以下簡稱“GB 2760-2014”)中規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芝麻油中檢出乙基麥芽酚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芝麻油這類具有特殊香味的食用油中超范圍使用乙基麥芽酚,達到以次充好的目的。

    梳理發現,就在2月3日,金水城食品公司生產的香油剛因被檢出乙基麥芽酚而被通報。

    2月3日,山東省泰安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2批次國家級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食品核查通告〔2021〕001號)顯示,寧陽縣鶴山中心商場經營的頭道香油(商標:金水城+圖形商標;標稱生產者:金水城食品公司;規格型號:228ml/瓶;生產日期:2020-03-10),經檢驗,乙基麥芽酚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要求(標準指標為不得使用,實測值為102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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