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2021年3月1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2021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近期,該局組織抽檢肉制品、餐飲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類食品245批次樣品,檢出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具體信息如下:
新疆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市蘇州路店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地址為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東坪路518號的新疆鴻盛錦糧油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小榨原香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苯并[a]芘是一種芳烴類化合物,在環境中廣泛存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值為10μg/kg。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儲、晾曬不當,從環境、包裝、機械收獲、運輸等過程中引入污染;生產中關鍵工藝控制不當等。
新疆愛家超市集團有限公司天津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地址為新疆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東坪路518號的新疆鴻盛錦糧油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花籽油,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產品中油脂被氧化的程度。《紅花籽油》(GB/T22465-2008)中規定,紅花籽油的過氧化值不超過6mmol/kg。過氧化值超標可能主要與個別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油質量問題不過關,或者使用的原料肉存儲時間較長,以及產品存儲時間過長等有關。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該局已責成相關地(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