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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油籽?
除大豆外的榨油用含油籽仁,主要包括油菜籽、花生、亞麻、蓖麻、葵花籽、紅花籽、芝麻、芥菜籽、棕油籽等。
問:我們企業想從俄羅斯進口葵花籽,請問可以進口嗎? 我們企業要進口亞麻籽,請問辦理什么手續?
小編幫大家整理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法規關于進口油籽類貨物監管的要求。
準入
海關總署依照國家法律法規、雙邊議定書及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等,制定具體檢疫要求,公布油籽類產品允許進境種類及來源國家或地區名單,對境外進境糧食生產、加工、存放企業實施注冊登記并在總署網站上對外公布。
備案
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國內進口商首先應當按照要求通過“進口食品化妝品進出口商備案系統”向海關備案。
申報
進口報關是履行海關入境手續的必要環節之一。進口報關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要求進行相關操作,需要明確相關資料等。
合格評定
進口油籽類貨物結合單證審核、現場查驗、實驗室檢驗結果等開展合格評定,根據評定結果合格的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后方可進行銷售和使用。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簽發《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
調離
經檢驗檢疫后需要定點加工的進口油籽貨物,需要調離至在海關備案的進境糧食定點生產、加工、存放企業進行加工,進境口岸主管海關通過建立調運聯系機制完成調運手續。
收發貨人及生產、加工、存放、運輸企業應當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并實施進口油籽類貨物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和疫情防控體系,對進出境貨物質量安全負責,誠實守信,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下面來詳細介紹下整個進口流程
1、準入
符合評估審查要求及有傳統貿易的國家或地區輸華食品目錄
首次從輸出國家或者地區進口某種糧食,應當由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主管機構向海關總署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該種糧食種植及儲運過程中發生有害生物的種類、為害程度及防控情況和質量安全控制體系等技術資料。特殊情況下,可以由進口企業申請并提供技術資料。海關總署可以組織開展進境糧食風險分析、實地考察及對外協商。
溫馨提示:http://jckspj.customs.gov.cn時時關注輸華油籽類產品目錄、檢驗檢疫要求及境外生產企業注冊信息喲!
2、備案
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國內進口商須通過“進口食品化妝品進出口商備案系統”進行備案。
進口商備案具體要求
企業向所在地主管海關網上提交備案申請,并提交以下紙質材料:
● 進口收貨人備案申請表;
● 與食品安全相關的組織機構設置、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
● 擬經營的食品種類、存放地點;
● 2年內曾從事食品進口、加工和銷售的,應當提供相關說明(食品品種、數量)。
受理條件:取得營業執照。
網上辦理:登錄“互聯網+海關”一體化平臺(http://online.customs.gov.cn),進入“企業管理和稽查”版塊辦理。
現場辦理:現場提交申請,各主管海關業務現場。
企業所在地主管海關審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公布境內進口商名單,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企業(企業可以修改申請信息后重新提交)。
出口商、代理商備案具體要求
● 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在“互聯網+海關”一體化平臺上進行注冊,使用用戶名、密碼登錄“互聯網+海關”一體化平臺;
● 完整填寫申請表單并提交;
● 海關總署審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公布境外出口商名單,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企業。
網上辦理:用戶登錄“互聯網+海關”一體化平臺,進入“企業管理和稽查”版塊辦理。
3、申報
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貨物進境前向進境口岸海關報關,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合同、發票、裝箱單、提單等必要的憑證;
法律法規、雙邊協定、議定書以及其他規定要求提交的輸出國家(地區)官方《植物檢疫證書》等證書;
進出口商名稱、備案編號,以及上一批次食品的進口、銷售記錄等。
注意!!
原產國為日本的產品需提供日本官方出具的原產地證明。申報為轉基因的棉籽等油籽產品需要提供《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等合格證明材料喲!鼓勵貨主向境外出口商索取由輸出國家或者地區主管部門,或者由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品質證書、衛生證書、適載證書、重量證書等其他單證。
4、合格評定
進口油籽類貨物結合單證審核、現場查驗、實驗室檢驗結果等開展合格評定。
根據評定結果合格的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簽發《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
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由海關責令當事人退運或銷毀;不合格項目不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的,可以在海關的監督下進行技術處理,經重新檢驗合格后,方可銷售和使用。
關員對進口葵花籽仁進行現場查驗
5、后續監管
需要定點加工的進口油籽類貨物,需要調離至在海關備案的進境糧食定點生產、加工、存放企業進行加工。
要點
進境糧食裝卸、運輸、加工、下腳料處理等環節應當采取防止撒漏、密封等防疫措施。進境糧食加工過程應當具備有效殺滅雜草籽、病原菌等有害生物的條件。糧食加工下腳料應當進行有效的熱處理、粉碎或者焚燒等除害處理。
進境糧食定點加工企業應建立運輸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按要求開展進境糧食調運,如實錄入調運信息。注意確保運輸工具密封,運輸企業必須嚴格落實運輸途中疫情防控要求,發現異常情況如掉包、撒漏等,應根據預案要求及時處置,并立即上報所在地海關。
企業需留存進境糧食全過程記錄,包括但不限于進境糧食的入庫記錄、出庫記錄、加工記錄、下腳料收集、暫存、處理記錄以及相關照片以及視頻等,需至少保存2年,系統中有記錄的,可不留存紙質或電子記錄。
6、記錄
進口商應及時填報進口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海關對本轄區內進口商備案情況及進口商的進口和銷售記錄進行檢查。
進口和銷售記錄應包括進口加工食品的檢驗檢疫證書編號、品名、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出口商和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