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在近期組織開展的2021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檢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其中包括2批次菜籽油產品:
青海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城東中發源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為青海湟中弘大農副產品購銷有限公司生產的高原菜籽油,規格型號為1.8L/瓶,生產日期為2020-09-30;菜籽油,規格型號為1.8L/瓶,生產日期為2020-10-28,經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標簽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
標簽檢驗結果:不符合 GB 7718-2011 條款3.1 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符合相應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的要求(該產品的執行標準 GB/T1536-2004 中條款 8.2 規定應注明產品原料的生產國名),也不符合 GB 7718-2011 條款4.1.10 產品標準代號的要求(該產品的執行標準應為GB/T 1536-2004)。
標簽不合格不會影響產品品質,但是食品標簽是生產企業向消費者傳遞產品信息的載體,在制作過程中應秉持“真實準確合規、不誤導、不欺騙”的原則,宣傳產品的同時,能為消費者的購買提供正確指導,應確保相應信息讓消費者能找得到、看得懂、算得清,讓消費者對應獲得的信息一目了然,安全消費、明白消費、快樂消費,進一步提升消費者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標簽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產者對食品標簽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解讀不到位,造成標簽標示不符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