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金融研究室 賈谷聞
一名辦理貸款的客戶經理表示,銀行不會對資產負債表、審計報告進行審查,銀行默認企業提供的資料是真實的。
常言道,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然而,今有工行被一家公司用同樣的方法連騙17次,還有5家銀行相繼中招,是何人竟有如此計謀?還是因為各家銀行風控如空氣?近日披露的一則裁判文書,為我們詳解了工行等六家銀行的折戟之謎。
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 公司投資竟成發改局項目
鄭某某,男,1963年出生于山東省鄒平縣,初中文化,中共黨員,本案的主人公,鄒平佰鄭油棉有限責任公司實控人,同時也是鄒平佰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鄒平金絲生態纖維科技有限公司、鄒平華聯油脂有限公司等的實控人。
自2005年創立鄒平佰鄭油棉以來,鄭老板的事業蒸蒸日上,公司逐漸壯大,拳頭產品鄭家坊玉米油遠銷縣內外,臺子鎮北鄭家村的空氣里洋溢著幸福的味道,然而,處在上升期的鄭老板,卻產生了一些煩惱——錢不夠了。
2012年左右,鄭某某決定上馬年產10萬噸精煉玉米胚芽油建設項目,然而,這個大手筆卻面臨著資金不足的問題。面臨難題,鄭某某竟想出了一個“一舉兩得”的方案。
2012年至2015年期間,鄭某某伙同他人偽造鄒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鄒平縣發展與改革局印章2枚,并且用此2枚印章偽造國家機關公文4份,分別為:
鄒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文件1份(題目為佰鄭油棉公司年產10萬噸精煉玉米胚芽油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備案的意見、文號為鄒安監字【2013】19號);
鄒平縣發展和改革局文件1份(鄒發改能審【2013】09號文件);
鄒平縣發展和改革局文件1份(題目為關于同意佰鄭油棉公司年產10萬噸精煉玉米胚芽油項目登記備案的證明、文號為鄒發改經濟【2013】54號);
鄒平縣發展和改革局文件1份(題目為山東省建設項目登記備案證明、登記備案號1316090031)。
佰鄭油棉的年產10萬噸精煉玉米胚芽油建設項目,搖身一變,竟成了鄒平縣政府下發的紅頭文件項目。
身為當地有名民營企業家的鄭某某,手持縣發改局、安監局文件,正式開啟了屢試不爽的騙貸之路。
三年內瘋狂騙貸5.5億 工行連續17次中槍
2014年4月,通過偽造合同、財報等,鄭某某以佰鄭油棉的名義騙取工行鄒平支行1.4億流貸貸款,大部分款項用于該公司年產10萬噸精煉玉米胚芽油建設項目,這部分貸款到判決時尚未到期。
近一年后,2015月3月,鄭某某以佰福康的名義騙取工行流貸1500萬元,并進入到了騙貸的快車道,在兩年時間內,連續作案26筆,涉及工行、建行、中行等六家銀行,累計騙取了4.1億元。
具體明細如下:
標黃為第二次借新還舊 標黃為第二次借新還舊
雖然騙貸次數多,額度大,但鄭某某的騙貸手段也并沒有太高明。總結下來,只有三步:修改報表,虛構合同,借新還舊。
佰鄭油棉一個財務人員的證詞,可以管窺一二。李某曾于2014年3月至2017年3、4月份任佰鄭油棉公司、佰福康公司、金絲生態公司、鄒平華聯油脂有限公司、鄒平香溢有限公司的會計和出納,其表示,佰鄭油棉公司從銀行借款程序大體是,老板鄭某某跟財務人員說,某個銀行可以給其公司放款,財務上準備借款需要的資料(財務報表、損益表等),鄭某某留下銀行信貸客戶經理電話,讓他們直接跟銀行客戶經理聯系,然后按照銀行要求準備購銷合同確定借款用途等等手續。他們將手續準備好之后交給銀行客戶經理。貸款準備的購銷合同都是虛假的,是為應付銀行虛構的購銷業務,貸款下來后,對方公司會按照鄭某某要求轉回其公司。這些借款手續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中的指標和數字都是編造的。
可以看出,整個案件的關鍵在于“老板鄭某某跟財務人員說,某個銀行可以給其公司放款”,接下來的準備材料,聯系溝通等等,只不過是一些體力活了。
鄭某某的辯詞還提供了一個驚人的情況:銀行工作人員并未被騙,他們對借款人提交的虛假材料是清楚的。同時,提交了相關電子數據截圖等證據。
此外,更存在大量令人啼笑皆非的瀆職行為,據其中一個辦理貸款的客戶經理證言,佰福康公司在其銀行貸款1700萬元、金絲生態公司在其銀行二筆貸款分別是1690萬元、800萬元,都是由其辦理,上述三筆貸款已到期,仍未還款。其銀行不會對資產負債表、審計報告進行審查,銀行默認企業提供的資料是真實的。
拉大旗作虎皮,更何況是用假的旗,去謀“虎皮”,然而,本案的男主角卻屢屢得手,風控?或許是不存在的。
一朝東窗事發 “玉米油大王”夢碎囹圄
從2017年年初起,鄭某某公司的貸款陸續出現到期無法還款,從貸款明細推測,鄭某某的貸款絕大部分都是在當年到期,勉強撐了幾年的鄭某某,似乎再也難以為繼了。
2017年8月11日,債務纏身的鄭某某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5日被釋放,并于當日因涉嫌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
法庭之上,曾經志得意滿的鄭某某,面具被一個個揭穿。
用來向銀行申請貸款的偽造的4片國家機關公文,被國家機關一一打臉:
鄒平縣發改局證明,載明該局無鄒發改經濟(2013)54號《關于同意鄒平佰鄭油棉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0萬噸精煉玉米胚芽油項目登記備案的證明》此文件; 2013年1月24日印發過鄒發改能審(2013)9號文件與公安機關向其單位出示的文件內容不符。
鄒平縣安監局證明,載明該局鄒安監字(2013)19號文內容為《關于鄒平梁鄒礦業有限公司副井井架、提升機改造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審查及竣工驗收的請示》,與公安機關向其單位出示的內容不符。
法院也給出了結論,認為提交的佰鄭油棉公司財務部的電腦郵件截圖,只能說明銀行工作人員通過郵箱說明貸款要求,財務人員要按銀行要求準備貸款資料,在案的現有證據并不能證明鄭某強向銀行提供虛假貸款資料時銀行工作人員全部知情,即使銀行個別業務人員了解該情況,也不能否認銀行整體被騙的事實。
最終,法院認定,鄭某某作為佰鄭油棉公司、佰福康公司、金絲生態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行為已構成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在騙取貸款過程中還有偽造國家公文、印章的行為,應從重處罰。
法院判決,鄭某某犯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50萬元。
掙扎多年的年產10萬噸精煉玉米胚芽油建設項目之夢,終究還是破滅了。騙貸5億,身陷囹圄的鄭某某,或許也該平靜下來,反省一下這多年的罪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