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法圈
本期同大家一起學習俄羅斯在油脂制品領域的標簽管理規定,揭開其神秘面紗。
標簽示例
一、油脂制品定義及分類
在俄羅斯,油脂制品的質量安全、上市流通及倉儲物流等要求受關稅同盟技術法規TR TS 024/2011《油脂產品安全》監管,制定該技術法規的目的是在同盟統一關稅區域內對確立對油脂制品的強制性統一要求,確保在關稅區域內油脂制品的自由合法流通。
1.1 分類
TR TS 024/2011第1條詳細列明了油脂制品的分類,包括:食用油脂制品和非食用油脂制品兩大類。
1.2 定義
該技術法規第2條分別闡述了油脂制品及其分類的具體定義:
油脂制品:是指由植物油和由植物或動植物油脂(包括魚類和海洋哺乳動物的脂肪)經添加或未添加水、食品添加劑和其他成分等制成的產品;
食用油脂制品:可直接食用或用于食品加工工業領域的油脂制品,如各類植物油、植物奶油、人造黃油、烘焙用脂肪、可可脂和蛋黃醬等;
非食用油脂制品:用于工業目的或日化目的的油脂制品,包括洗衣皂和天然甘油原料。
本次主要針對食用油脂制品的相關標簽要求進行探討分享。
二、標簽管理規定及強制性標識要求
關稅同盟技術法規TR TS 022/2011《食品標簽部分技術法規》是俄羅斯聯邦食品標簽管理領域的通用法規,而TR TS 024/2011中第8條和第9條 “安全要求之食用油脂制品的標簽要求”及“安全要求之食用油脂制品的標簽要求”具體規范了油脂制品在標簽標識方面的各類強制性要求及自愿標識內容。本次僅就食用油脂制品的標簽強制性要求作簡單說明,參考如下:
食用油脂制品若想在俄羅斯市場自由順暢流通,其標簽內容必須清晰、易讀、可靠,不得誤導消費者;標簽文字、標識、符號等應與背景色成鮮明對比;標簽語言應為俄語或俄語及其他外語語種(進口產品)。食用油脂產品標簽必須包含如下內容:
1.產品名稱;
2.配料表(如果產品名稱與成分的名稱一致,則由一種成分組成的油脂產品標簽內容可豁免配料表的標識,如單一成分的植物油產品無需標識配料表);
3.營養成分表(能量值,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及維生素等含量);
4.生產日期(此處應標識產品的生產日期而非灌裝日期,如植物油產品此處應標識其產品進行壓榨提純的日期);
5.保質期;
6.生產商名稱及地址;
7.執行標準;
8.投訴電話;
9.關稅同盟統一關稅區域內產品單一流通標識(ЕАС)。
三、具體產品要求
本章節討論預包裝植物油產品的標簽強制性標識要求。預包裝植物油產品的標簽內容除需包含第二章中提到的相關要求外,還應強制標識如下內容:
1.產品名稱需標明加工方式、產品純化度等,如“精制除臭大豆油”,若混合植物油則必須以產品原料含量降序標注產品名稱,如“精制除臭葵花籽大豆油”;
2.品牌名稱(如有);
3.凈重及容量(每個包裝產品均需標識);
4.產品灌裝日期(注意同產品的“生產日期”進行區分);
5.產品開啟后的儲存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