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網站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意見的通知”,同時發布了《食用調和油》文本(意見稿)。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關于公開征求《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意見的通知
國糧辦發〔2019〕242號
各有關單位:
《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經研究、試驗和驗證,已完成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將意見和建議反饋至全國糧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油料及油脂分技術委員會(SC2),截止日期為2019年9月30日。
聯系人:油料及油脂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吳建寶
聯系電話:027-83910015
電子郵箱:tc270sc2@163.com
附件:1.《食用調和油》文本及編制說明(征求意見稿)
2. 意見匯總處理表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
2019年8月1日
《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編制說明
1、工作簡況
1.1制定《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的意義
近年來,我國居民的食用油消費量大大增加,2018年我國植物油消費總量近3850萬噸,2017年按聯合國網絡發布的中國人口數14.1億計算,2018年我國人均食用油的年消費量為27.3kg,超過了世界人均食用油消費量24.4kg的水平。
食用調和油是我國食用油產品的大品種,是大眾消費的植物油品種之一,以其獨特的產品特點和價格優勢豐富著我國城鄉所有的超市和農貿市場。食用調和油也是我國小包裝食用植物油中的主要產品,每年消費量達近500萬噸,占到小包裝油脂總量990萬噸的一半,但是很多消費者因為不知道生產者到底是用何種油配制,影響了食用調和油的市場。
目前用于食用調和油的原料除了中國消費者認可的大宗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等)外,由于受到植物油的原料來源和價格因素的影響,也不排除采用分提的棕櫚油、棉籽油。據相關統計資料表明,2017年棉籽產量達到1100萬噸,棉籽油產量約110萬噸。從目前的市場調研結果看,全國各地的超市和農貿市場以棉籽油產品銷售的小包裝商品很少,均以散裝植物油的方式流通,流向食用調和油生產企業,作為調和油的原料,但在市場中銷售的各類食用調和油產品的標簽配料中卻很少標識。另外,近年來我國棕櫚油進口量呈持續增長的態勢。
據海關統計資料,2000年進口139萬噸,2017年進口量已達507.9萬噸,2018年進口量為532.7萬噸。在食用油主銷區域建設了大量棕櫚油分提廠,生產分提棕櫚油,約200多萬噸棕櫚油用于方便面等食品加工業,其余的近200萬噸分提棕櫚油進入食用調和油產品中。但在市售的食用調和油產品的標簽中卻很少標識。現行《食用調和油》(LS/T10292)標準是原國內貿易部1998年頒布的行業標準,該標準對調和油的定義是“根據食用油的化學組分,以大宗高級食用油為基質油,加入另一種或一種以上具有功能特性的食用油,經科學調配具有增進營養功效的食用油”,在標準中沒有對產品的各原料油含量(比例)或各種脂肪酸組成標識做出明確規定。
研究制定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是一項非常有必要的工作,不僅可以規范食用油市場,對加強我國食用調和油市場的管理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也將推動我國食用調油市場健康快速發展。
1.2任務來源、協作單位和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的制定項目是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下達<茶葉中硒含量的測定>等561項國家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的要求正式下達的工作任務,項目編號:20050509-T-449。該標準制定任務下達后,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標準質量中心負責起草,由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科學研究院、武漢輕工大學、江南大學、中糧集團、中儲糧油脂公司、山東魯花集團、山東龍大公司和益海嘉里集團等單位組成標準起草組,開展本標準起草的各項工作,由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科學研究院薛雅琳研究員負責標準文本起草。
1.3主要工作過程
為了完成好標準制定工作,使制定的標準適應市場需要,起草組按照標準制訂的程序,先后完成了多個版本的《討論稿》《征求意見稿》《送審稿》和《報批稿》。2005年10月在北京召開了《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研討會,參會的九位油脂行業專家和18家大型植物油加工企業代表就《食用調和油》中標準的范圍、分類、質量要求的內容、標簽、包裝、儲存和,由運輸等方面,進行了充分的討論。2006年起草組多次與植物油專家討論標準的技術內容,吸納我國大型食用油生產企業參與制定。2007年多次研討的標準《征求意見稿》由中國糧油學會油脂分會第十六屆學術交流年會上研討,各位會長、副會長和大型油脂企業代表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肯定了標準的范圍、分類、質量要求的內容、標簽、2包裝、儲存和運輸等。起草組向全國科研、設計、加工和質檢等單位發征求意見函,在匯總、處理反饋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標準《送審稿》和編制說明,提交全國糧標委秘書處公開征求各方意見和建議。2008年10月全國糧油標準化技術委會在青島召開第一屆十一次工作會議審定《食用調和油》等標準,審定通過了標準的《送審稿》和相關材料。在審定材料中通過實行脂肪酸組成或比例標識和留樣追溯條款的設置,杜絕隨意勾兌、各種原料油含量檢驗難的問題。但在標準審定會上就“以一個生產批次為追溯單元,每個生產批次所用的原料成品油、調配好的成品油和其他添加物均應封樣留存,并記錄相關質量和工藝信息。留存樣品應妥善保存,保存期不得低于本批次產品的保質期”等內容受到個別企業委員的質疑。2008年10月30日,國家糧食局標準質量中心邀請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衛生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中國糧食行業協會、中國糧油學會、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中國營養學會、有關科研院所院校、檢驗機構以及食用調和油加工企業約70余位代表在北京召開了《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座談會,再次對《送審稿》中有爭議的內容充分研討,會議形成“由全國糧標委對通過的《送審稿》按照審定意見再作進一步修改,盡快形成《報批稿》報批國家標準委審批”。2009年5月《食用植物調和油》報批材料送國家標準委審批。
2011年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對食用調和油監管工作的安排,《食用植物調和油》納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計劃,起草組參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油》的制修訂,將食用植物調和油的定義、命名和標簽標識等內容納入,按照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修訂的程序,于2015年12月通過審定。2018年6月21日發布,2018年12月21日實施。
2015年國標委退回《食用植物調和油》國家標準報批材料。2018年6月全國糧標委根據頒布的GB2716-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油》中有關食用植物調和油的相關內容,再次啟動《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的制定。起草組根據食用調和油目前市場存在種類多、價差大、質量參差不齊,特別是食用調和油在標簽上標注了各種原料油的配方比例,需要科學、合理和可操作的評價方法進行確認,研究了“食用調和油比例一致性檢驗方法”和完善《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并前往中糧集團油脂公司、益海嘉里集團公司、中儲糧鎮江油3脂公司、九三糧油工業集團公司、山東魯花集團有限公司、香馳控股有限公司、山東龍大植物油有限公司、西安邦琪制油科技有限公司、山東西王食品有限公司、山東三星集團、上海佳格食品有限公司、南海油脂工業(赤灣)有限公司等國內食用調和油主要生產企業,與生產一線的調和油配方研發和質量控制技術人員就《食用調和油》質量要求設置和“比例一致性檢驗方法”進行充分調研。為了驗證測試,上述企業不僅提供不同批次的食用植物調和油樣品,也按照“比例一致性檢驗方法”對正在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和原料油進行檢驗,印證了《食用調和油》標準中設置的質量指標和限量范圍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也為“比例一致性檢驗方法”中調和油脂肪酸測量值的誤差范圍提供數據支持。同時,起草組采用“比例一致性檢驗方法”對采集的樣品進行分析,進一步佐證方法。在匯總分析數據和驗證比例一致性檢驗方法的基礎上,形成《征求意見稿》。
2018年11月20日起草組向全國油脂生產、科研、設計、質檢、流通等37個相關單位發出“關于征求《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意見的函”,回函的單位數22個,回函并有建議或意見的單位數11個。在匯總、處理反饋意見的基礎上,再次形成《征求意見稿》。
2編制原則
2.1國家標準的編制原則
本標準的結構、技術要素及表述方法是按照GB/T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1.2《標準化工作導則第2部分:標準中規范性技術要素內容的確定方法》、GB/T20001.4-2001《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化學分析方法》規定的要求進行編寫,并注重方法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可操作性,方法建立在科學研究、驗證、充分使用基礎上。
2.2質量指標檢驗方法的確定
項目立項后,起草組查閱了國內外大量文獻資料,整理了現行食用調和油各項指標的檢測方法,其中食用調和油的氣味、滋味,色澤,透明度,水分及揮發物含量、不溶性雜質含量、酸價、過氧化值、飽和脂肪酸含量、反式脂肪酸均采用相關國家標準方法進行檢測,食用調和油比例一致性檢驗通過引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方法和規范性附錄結合的方式,研究和驗證并建立方法。
2.3主要技術內容
4本標準根據我國食用調和油的原料及加工方法,在大量樣品檢測數據和調研資料的基礎上形成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與定義、質量要求、檢測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和標識、包裝、儲存、運輸和銷售、可追溯性等要求等。
3主要技術內容質量指標的確定
3.1標準的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食用調和油的術語和定義、質量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和標識、包裝、儲存運輸和銷售、可追溯性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混合調配的商品食用油。
3.2規范性引用文件
根據最新頒布的相關國家標準,對本標準中的引用文件主要包括:
GB/T191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27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油
GB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GB5009.37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5009.16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脂肪酸的測定
GB5009.22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過氧化值的測定
GB5009.22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酸價的測定
GB5009.23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動植物油脂水分及揮發物的測定
GB5009.25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測定
GB/T5490糧油檢驗一般規則
GB/T5524動植物油脂扦樣
GB/T5525植物油脂透明度、氣味、滋味鑒定法
GB77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1014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動物油脂
GB1488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
GB/T15687動植物油脂試樣的制備
GB/T15688動植物油脂不溶性雜質含量的測定
GB/T17374食用植物油銷售包裝
GB2805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
GB/T30354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規范
GB/T37029食品追溯信息記錄要求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油》標準等解讀材料
3.3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的術語和定義參照了《糧食、油料及其加工產品的名詞術語》(GB8869)、《糧油名詞術語理化特性和質量》(GB/T26631-2011)、《糧油名詞術語油脂工業》(GB/T8873-2008)等中的相關名稱和定義而確定。其中:
食用調和油是用兩種或兩種以上食用油調配制成的食用油脂。
食用植物調和油是引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油》(GB2716-2018)中對于食用植物調和油的定義。
3.4質量要求
食用調和油質量要求包括原料要求、質量指標(氣味、滋味、色澤、透明度、水分及揮發物含量、不溶性雜質含量、酸價、過氧化值、飽和脂肪酸含量、反式脂肪酸和食用調和油比例一致性)和食品安全要求。
3.4.1原料油的要求
目前,食用調和油所用食用原料油有植物油、動物油和新食品原料,本標準規定“所用食用原料油應符合各種食用油產品的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和“新食品原料應符合其公告及相關法規要求”。是因為所有植物果實(籽粒)和動物都有油脂,只有國家、行業頒布相關產品標準的各種油脂才可以作為食用調和油的原料油。
3.4.2質量指標
食用調和油的質量要求不再分類別或等級,設置氣味、滋味、色澤、透明度、水分及揮發物、不溶性雜質、酸價、過氧化值、飽和脂肪酸含量、反式脂肪酸和食用調和油比例一致性等9個質量指標,見表1。
上述氣味、滋味、色澤、透明度、水分及揮發物、不溶性雜質、酸價、過氧化值質量指標的確認,均借鑒植物油產品標準的相關指標。經采集食用調和油生產線的樣品分析其品質,結果見表2,均符合本標準表1規定的限量。
根據《中國成人血脂異常防治指南(2016年)》顯示,2012年中國成人血脂異常患病率為40.4%,比2002年的18.6%有大幅增加;根據2017年版《中國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我國2型糖尿病的患病率為10.4%;根據2017年11月發布的《國家基層高血壓防治管理指南(2017)》及2018年即將發布的《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2017年修訂版)》估算,我國已有超過2.9億的高血壓患者,且1/3的人都患有高血壓。這表明慢性病已經成為我國居民死亡的主要殺手,而《中國居民營養與慢性病調查報告(2015)》指出過量飲酒、吸煙、運動不足、高鹽、高脂飲食等均是造成慢性病的危險因素。因此在飲食方面,食用油對我國居民的身體健康是有重要作用的。有證據表明,血脂水平升高,特別是血清膽固醇水平的升高,是動脈粥樣硬化的重要因素,而膳食中飽和脂肪酸則與血清膽固醇升高有關,世界衛生組織和《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2013版)》都建議飽和脂肪酸的攝入量應低于膳食總能量的10%。所以,在本標準中設置飽和脂肪酸限量≤25%。飽和脂肪酸存在于所有的動、植物性食物脂肪中,飽和脂肪酸分別為辛酸(8:0)、癸酸(10:0)、月桂酸(12:0)、豆蔻酸(14:0)、棕櫚酸(16:0)和硬脂酸(18:0)等。
植物油在精煉過程中反式脂肪酸的安全問題已經引起了國際社會高度重視,許多國家已經紛紛發表聲明或出臺政策,以降低反式脂肪酸的攝入,提高本國居民健康水平。總體而言,其監管呈現越來越嚴格的趨勢。2019年4月25日,歐盟委員會頒布新規要求,食品所含的每100克脂肪中,人造反式脂肪含量不得超過2克,以保護消費者健康。超標食品在2021年4月1日前必須從歐盟下架。
我國原衛生部在2007年文件中提到“遠離反式脂肪酸”。世界衛生組織和聯合國糧農組織(WHO/FAO)下屬的飲食、營養及慢性疾病預防專家委員會于2003年初發布《膳食營養與慢性疾病》報告,建議TFA的最大攝取量應在日均總能量的1%以下。所以,食用調和油的質量指標設置反式脂肪酸的限量,引導加工業使用優質的原料生產調和油。
食用調和油比例一致性的設置是按照食用調和油商品所標識的比例,規范實驗室樣品的制備,按照GB5009.16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脂肪酸的測定》中歸一化法檢驗,經核算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油》中食用原料油比例標識的真實性,其實具體內容和實例見附錄A和附錄B。按照本標準附錄B的方法,對采集的不同批次的食用調和油分析檢測,其中一批次的分析結果見表3。
3.4.3食品安全要求
由于所用食用原料油有植物油、動物油和新食品原料,應根據產品配方執行GB2716、GB10146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使用食品添加劑時須按GB2760執行,為防止以假亂真,但不得添加任何香精、香料;當使用食品營養強化劑時應按GB14880執行。
3.4.4檢驗方法
檢驗方法是保證國家標準正確實施的重要手段,也是為各級政府監督部門提供的有力工具。本標準對所采用都是現行有效的檢驗標準方法。比例一致性檢驗沒有現行的國家、行業標準,但是這個指標是評價食用調和油追溯的關鍵指標,增加規范性附錄B食用調和油比例一致性檢驗方法。是在本標準追溯要求的基礎上,按照食用調和油商品所標識的比例,規范實驗室樣品的制備,引用GB5009.16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脂肪酸的測定》中歸一化法執行。
3.4.5檢驗規則
標準中檢驗規則包括了一般規則、扦樣、出廠檢驗、型式檢驗、判定規則5項內容,并做了具體要求。在出廠檢驗中規定“檢驗批次為同原料、同配方、同工藝和同生產控制參數加工的產品為一個批次”,符合目前我國食用調和油生產現狀。型式檢驗規定“當原料、設備、工藝有較大變化或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要求時,應按照本標準4.2、4.3、4.4規定檢驗”。
判定規則是質檢機構執行本標準對食用調和油進行準確判定的重要條款。
(1)當每批產品所用的食用原料油不符合相應的國家、行業標準的成品質量等級時,即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產品。是遵循GB2716-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油》2.3規定必須是食用油。
(2)產品有一項不符合本標準表1時,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是規定食用調和油的質量須全項符合表1的限量要求。
(3)食用原料油標識允許相對誤差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油》標準等解讀材料執行。即當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許相對誤差為±10%,對于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許相對誤差為±5%(除食用植物調和油之外的其他食用調和油參照執行)。是按照本標準附錄B食用調和油比例一致性檢驗方法進行檢測的結果判定。
3.4.6標簽和標識
為了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應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要求。食用調和油的產品名稱只能標識為“食用調和油”“食用植物調和油”,名稱不得更改。
由于GB2716-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油》規定食用植物調和油原料油比例標識是強制要求的內容。本標準的包裝產品和散裝產品還應在包裝或隨行文件上標識下列內容:(1)各種食用原料油的名稱和比例;(2)產品中大于2%脂肪酸組成的名稱和含量(總脂肪酸的質量分數)(格式見表4);(3)轉基因食品的標識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食用原料油中,只要有一種油是采用轉基因油料生產的食用油,就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標簽中標識。
3.4.7包裝、儲存、運輸和銷售
包裝要求:符合GB/T191、GB/T17374和國家有關的規定。
儲存要求:應儲存在衛生、陰涼、干燥、避光的地方,不得與有害、有毒物品一同存放,尤其要避開有異常氣味的物品。如果產品有效期限依賴于某些特殊11條件,應在標簽上注明。
運輸要求:運輸中應注意安全,防止日曬、雨淋、滲漏、污染和標簽脫落。
散裝運輸應符合GB/T30354的要求。車、船等運輸工具應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保持清潔、衛生。
銷售要求:食用調和油的零售終端不得脫離原包裝散裝銷售。是為了保證食用調和油的品質安全,以防摻雜使假的現象發生。
3.4.8可追溯性要求
為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手段,標準中設置了產品可追溯性的內容。(1)每一個生產批次的食用調和油為追溯單元。(2)追溯信息記錄按GB/T37029執行。建立完善的可追溯體系,確保產品出現食品安全風險時可追溯。(3)溯源樣品保存:每個生產批次所用的各種食用原料油和對應加工的食用調和油(包括食用植物調和油)均應封樣留存,各種食用原料油樣品量不得少于100mL,并記錄質量等級和加工工藝信息。(4)溯源食用原料油存儲期:應妥善保存,存儲期不得低于本批次產品的保質期。便于佐證市場流通的食用調和油商品。
4、技術經濟論證及預期的社會經濟效果
食用油是人們的日常必需品,隨著我國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食用油消費水平也不斷提高。目前我國食用油在經過多年的發展之后,形成了以大豆油、花生油、調和油等食用植物油種類為主的消費局面。同時食用油市場開始從衛生、安全用油階段步入健康、營養用油的新發展時期。具統計資料顯示:我國食用植物油加工企業近1600多個,品牌約600多個;但是食用油產業原料供給、價格競爭、加工能力過剩、質量安全等問題困擾著整個行業。除了質量問題外,食用調和油配比之爭與調和油產品冠名不規范等問題在業內鬧得沸沸揚揚,使得國人對食用油的安全空前關注。
食用調和油作為一種的彌補單品種植物油營養單一的食用油品種,在日常生活中受到我國消費者的厚愛。但由于食用調和油目前沒有統一的國家標準,使得食用調和油的原料、生產、市場難以監控,應驗了“油摻油鬼都愁”老話。消費者很難做到明明白白消費,大中型誠信企業也急切感到的需要有科學合理、可操作性的技術標準指導生產,規范市場。目前,食用調和油市場主要品質問題:
(1)采用廉價原料隨意勾兌現象比較普遍;
(2)食用調和油標簽的標識混亂,不真實標注配料,名稱與內容不符等;
(3)由于各種植物油混合后很難識別,造成質量監管漏洞,影響到市場的公平競爭和食品安全。
為了在今后生產、流通、儲存過程中保證食用植物調和油的品質,確保公民的飲食安全,需要相應的規范和標準支持。本次制定《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總體與現行的單品種植物油產品的國家標準質量指標基本一致。近年來,我國食用調和油業得到了快速發展,人民群眾對食用調和油產品的營養特性要求越來越高,標準起草組充分考慮到了我國的實際國情,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彌補現行行業標準的不足,研究制定《食用調和油》國家標準。
食用調和油是我國食用油產品的大品種。據統計我國知名油脂品牌(金龍魚、福臨門、魯花、多力、長壽花、西王、九三、海獅等)食用調和油產品均占其所有植物油總銷量的40%。這一類型的產品遍及我國城鄉的大小超市和農貿市場,也倍受我國消費者青睞。所以,為了規范市場,促進生產,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國家制定《食用調和油》標準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1)規范國內食用調和油商品市場;
(2)促進食用調和油這一商品的健康發展和進步;
(3)促進與國際間同類商品質量的接軌和貿易;
(4)保護國家、消費者和生產經營廠商的利益。
將更有利于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提升品質和改善公眾營養,聚焦突出食用油
的營養特征,引導加工業生產出富有營養的食用調和油產品,提升油脂行業整體
水平。
5、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程度,以及與國際、國外同類標準水平的對比情況
起草組未查詢到相關國際標準。日本的食用調和油標準內容與本標準比較見表5。
6、與有關的現行法律、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關系
本標準的制定與國家相關強制性標準無矛盾和沖突,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
本標準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油》、GB10146-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動物油》的要求,也引用GB77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28050《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和GB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14880-2012《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等多項強制性標準。
7、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經過和依據
無
8、國家標準作為強制性國家標準或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建議
建議本標準暫定為推薦性國家標準。
9、貫徹國家標準的要求和措施建議
本標準的貫徹實施對于規范食用調和油市場,提高食用調和油食用安全和營養水平,指導生產發展,提高食用調和油產業化科技水平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建議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本標準的宣貫實施,在各有關食用調和油的科研、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實施本標準,建議授權有關質檢機構、各省國家糧食質量監測中心(站)監督檢查標準的實施情況,充分發揮質檢機構技術優勢和監督職能。
(1)首先應在實施前保證文本的充足供應,讓每個使用者都能及時得到文本。這是保證新標準貫徹實施的基礎。
(2)發布后、實施前應將信息在媒體上廣為宣傳。尤其在食用調和油的主要消費區,更要加大宣傳力度。
(3)本次制定,不僅與食用調和油生產廠家有關,而且與每個食用調和油消費者有關。對于使用過程中容易出現的疑問,要在媒體上撰文事先予以解釋。
(4)要分別標準的不同使用對象,消費者、生產廠家、質量監管部門等,有側重點地進行培訓、宣傳。
(5)實施的過渡期宜定為6個月。
(6)建議監督管理部門加強對新標準執行情況的監測。
10、廢止現行有關標準的建議
建議廢止SB/T10292-1998《食用調和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