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油脂行業的團體標準如雨后春筍般出現。
相較于國家標準,團體標準靈活性高,能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國家積極鼓勵團體標準發展,免予行政審批,行業人士也期待出臺真正意義上的、高質量的、具有市場影響力的團體標準。
2019年3月1日,《濃香菜籽油》團體標準正式實施,對指導企業規范生產以及提高產品質量都有積極意義,但對社會各界都關注的如何判定“濃香”,未出臺具體測定方法。
近日, 《濃香花生油》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出臺,花生油的“濃香”有了什么說法?
該團體標準起草單位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科學研究院、武漢輕工大學、山東魯花集團有限公司、山東金勝糧油集團有限公司、山東龍大植物油有限公司、嘉里糧油(青島)有限公司等 。
標準主題內容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分類、質量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和標識、包裝、運輸、儲存和銷售。
其中:
“濃香花生油”的定義
“以花生仁為原料經過炒制、壓榨的方法制取得到的具有濃郁香味的食用花生油。”
基本組成和主要物理參數
將GB/T 1534《花生油》和正在制定的《高油酸花生油》的相關指標納入本標準。
質量指標
濃香花生油 “質量指標”共設10個項目,其相關指標的限量值均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比如對于對人體危害較大的黃曲霉毒素B1,其含量越高,則危害越大。在不合格的花生油中,這種毒素的含量往往超標很多倍。
為更好保障消費者健康,意見稿對黃曲霉毒素B1指標的規定為“不得大于8.0微克/公斤”。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規定為“不得大于20微克/公斤”。
也就是說,該團標的黃曲霉毒素B1限含量減少到國標40%,更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費者健康。
有關“濃香”
“濃香花生油”最大的感官體驗在于濃香,即:“具有濃郁的濃香花生油固有的氣味和滋味”。
對于其中“固有的氣味物質”,意見稿設置了資料性附錄《花生油揮發性風味物質測定方法 固相微萃取氣相色譜-質譜法》,規定了揮發性風味物質的檢驗方法、儀器和用具、結果表示等,便于生產企業技術控制濃香花生油的風味物質,提升其品質和營養。
事實上,濃香花生油產品已面世多年,深受消費者的喜愛,包括濃香花生油、濃香菜籽油在內的“濃香”系列產品在食用油品類中獨樹一幟;雖然市場先行,但相關的學術研究、規范制定還存在一定的缺位,對于“濃香”究竟從何而來?"濃香”與營養健康之間的關系等老百姓關心的問題,亟需給予科學嚴謹、實事求是的解答。
《濃香花生油》團體標準的制定建立在科學性基礎上,同時充分考慮了公眾利益,有利于增強濃香花生油品類的競爭力,為花生油產業發展立好了“路標”,有望成為油脂行業團體標準的優秀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