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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不能再標“零添加”了,新規定明令禁止,避免誤導消費者

    2020-08-08
    摘要:

    《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意見征求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最受大家關注的是,食品不能再標注“零添加”“不含轉基因”“非轉基因”等字眼,如何解讀?

    人民網-生命時報

    北京友誼醫院營養科營養師 石正莉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意見征求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最受大家關注的是,食品不能再標注“零添加”“不含轉基因”“非轉基因”等字眼,避免誤導消費者。本期,針對大家最關心的幾條內容,我來詳細解讀。

    1.對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質,不能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類似字樣強調不含有或者未使用。

    解讀:“零添加”一般指的是沒有加食品添加劑,常常出現在醬油、酸奶、食用油、麥片等食品包裝上。食品添加劑能夠改善食品的色、香、味等,還具有防腐等功效,它們的存在極大地豐富了我們日常食物的選擇。因為添加劑能改變食品的自然屬性,導致它們有害健康的觀念深入人心,但事實并非如此。食品添加劑的獲批和使用是受到嚴格監管的:允許在食品工業中投入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都經過了嚴格的安全性評估和測試,而且它們的允許使用范圍和允許殘留量都被做了非常詳細的規定。妄加強調“無添加””零添加“會誤導消費者,認為食品添加劑都不是好東西,從而引起不理智的恐慌和敵視。相反,“零添加”的食物可能存在一定隱患,比如少了防腐劑,食物更容易變質,進而帶來健康風險。尤其是不能一次性吃完的食品,如果其本身的成分不足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長,添加防腐劑是保證食品安全的必要措施。此外,有些標注“不含防腐劑”的食品是通過添加大量鹽和糖來實現長期保存的,經常吃這樣的食品會對健康造成一定傷害。

    2.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在食品標識上顯著標示“轉基因”字樣。對于未使用轉基因食品原料,不得標注“不含轉基因”“非轉基因”或者類似字樣。

    解讀:市面上合法售賣的轉基因食物品種很有限,而且通過正規渠道買到的轉基因食品,都是有科學證據為其安全性做背書的,可以放心食用。本次法規條例要求轉基因食品需要標注“轉基因”字樣,主要是讓消費者有知情權。沒有標注“轉基因”字樣的產品,其實就是默認是不含轉基因成分的,所以不需要再額外強調。而且“非轉基因”“不含轉基因”等字樣,會被貼上“更安全”等主觀認知標簽,可能對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產生潛移默化的誘導作用。

    3.鼓勵食品生產者在食品標識上標注低油、低鹽、低糖或者無糖的提示語。

    解讀:“低油”換而言之就是“低脂肪”,指每100克固體食物中所含脂肪不超過3克,或者每100毫升液體食物中所含脂肪不超過1.5克。“低鹽”的意思是“低鈉”,指100克固體或100毫升液體食物中所含鈉不超過120毫克。“低糖”指每100克固體或每100毫升液體食物中所含糖不超過5克,“無糖”指相同單位下食物所含的糖不超過0.5克。鼓勵食品標注這些提示語,有助于消費者更好地控油控鹽控糖。但是要謹慎商家用“無”和“低”作為噱頭,卻用同樣不理想的方式來搭配和生產,比如無糖卻高脂肪、低糖且低纖維。因此,我們選購商品的時候,還是需要看一看食物配料表和營養成分表,確保自己心儀的產品使用得最多的原料是有益健康的,具備低糖/無糖、低脂、低鹽三種特征的同時,也兼備低熱量、富含膳食纖維及其他營養素的特征。

    4.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飲料酒、固態食糖、未加碘食用鹽、味精,可以不用標注保質日期。

    解讀:乙醇含量超過10%的酒具有一定的消毒作用,微生物很難在其中繁殖;食用鹽和固態食糖的滲透壓很高,也不利于細菌、霉菌等微生物的生長;味精的成分是谷氨酸鈉,常溫下結構穩定,不易變質。在包裝完好的前提下,這些食物放多久都不會壞、都可食用,所以可以不用標注保質期。

    5.使用復原乳作為原料生產液態奶的,應當在產品名稱緊鄰部位標注“復原乳”字樣,并在產品配料中如實標明復原乳所含原料及比例。

    解讀:復原乳又稱還原奶,是指用濃縮乳(煉乳)或乳粉添加適量水,制成與原乳中水、固體物比例相當的乳液。用復原乳可以加工生產出液態牛奶、牛奶冰激凌或各種乳飲料等,但巴氏殺菌奶不能用復原乳做原料。這樣的加工處理方法降低了運輸成本與要求,使得人口密度低、奶牛養殖業不發達地區的居民也能喝上安全、價格合理的奶。經過多次超高溫殺菌工序,復原乳會損失一些不耐熱的維生素,比如B族維生素,其余的營養成分變化不大。因此,復原乳不是假牛奶,更不是“劣質產品”,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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