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
非法傾倒危險廢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10月19日,重慶市生態環境局發布2021年第五批生態環境違法犯罪10個典型案例。
其中,紅蜻蜓(重慶)植物油脂有限公司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處罰款60萬元。
股權結構顯示,紅蜻蜓(重慶)植物油脂有限責任公司為凱欣糧油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而凱欣糧油有限公司是重慶紅蜻蜓油脂有限責任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紅蜻蜓油脂有限責任公司則由重慶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100%控股。
2021年8月12日,九龍坡區生態環境局接群眾實名舉報,反映紅蜻蜓(重慶)植物油脂有限公司長期在夜間排放有刺激性氣味的廢水。
經過連續幾天巡查蹲守,8月17日夜間,九龍坡區生態環境執法人員發現紅蜻蜓公司廠外污水排口有黃色廢水排出,且伴有刺激性異味和明顯熱度,廢水經金竹溝流入長江,在入江口江面上有明顯泡沫。
執法人員使用暗管探測儀、紅外線熱成像儀等技術裝備鎖定現場證據。通過注水實驗,發現該公司污水處理站污泥壓濾區域排水溝直接連接污水外排管網,生產廢水可不通過污水處理站排口直接排入外環境。經對公司廠外污水排口、金竹溝入口、長江入口、污水處理站進口采樣分析,監測結果顯示:廠外污水排口動植物油類、懸浮物、總磷、化學需氧量、氨氮均超標排放,各污染物濃度與污水處理站進口廢水濃度基本一致,可以判定,紅蜻蜓公司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排外環境,屬于以逃避監管方式的排放水污染物的違法行為。
鑒于該公司不僅逃避監管排污,且嚴重超標,九龍坡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其罰款60萬元,同時對該公司實施限制生產,并將該案移交區公安分局,依法實施行政拘留。
本批10個典型案例各有特點
一是展現“生態環境+公安+檢察”聯合偵辦模式,多管齊下精準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如李某生等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和鄔某漸等6人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
二是司法鑒定和評估等專業技術手段破解取證難題。如鄔某漸等6人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
三是依靠群眾力量,打擊隱蔽排污行為。如紅蜻蜓(重慶)植物油脂有限公司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和墊江縣陳某科涉嫌滲坑排放危險廢物案。
四是強化日常巡查,及時發現違法排污行為。如重慶麥林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涉嫌通過暗管排放有毒物質案、重慶市渝琥玻璃有限公司排放有毒酚類物質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和重慶智紅機械有限公司通過暗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質涉嫌環境犯罪案。
五是充分運用“組合拳”,打擊和威懾環境違法行為。如紅蜻蜓(重慶)植物油脂有限公司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六是一個主體多個環境違法行為分別依法予以處罰。如重慶康華醫院有限責任公司污水處理設施故障未運行等環境違法案。
七是行政處罰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同步推進。如忠縣三力吊裝有限公司一般突發環境事件造成水污染案。
八是部門聯動快速處置,杜絕水環境污染。如彭水縣德會生豬養殖場漏排養殖廢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