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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韶關市抽檢:9批次食用油不合格

    2021-12-16
    摘要:

    廣東省韶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021年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6期)。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不合格,存在真菌毒素等問題。

    中國質量新聞網

    近日,廣東省韶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021年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6期)。

    據通告,本次抽檢任務的承檢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本期市本級食品監督抽檢茶葉及相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產品、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食用農產品等11類食品共349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合格332批次,不合格17批次。

    其中,合格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9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不合格食品存在問題:

    理化指標問題:

    湞江區嘉榮榨油廠生產的純正鄉下花生油、 湞江區賀城糧油經營部、乳源瑤族自治縣瑤妹榨油坊生產的花生油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韶關市曲江區德記糧油店生產的花生油(生產日期:2021/10/24),酸價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真菌毒素問題

    湞江區粵有農產品批發部、新豐縣梅坑鎮山源榨油店、新豐縣梅坑鎮俊峰榨油廠、新豐縣鄉村土榨花生油廠、乳源瑤族自治縣啟有糧油店生產的花生油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問題,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依法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不合格項目分析

    1.過氧化值:表示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一項指標,通常過氧化值越高表明酸敗就越嚴重。GB 2716-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中規定食用植物油(包括調和油)過氧化值指標為≤0.25g/100g。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雖一般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嚴重時可能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花生油中造成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儲運銷環境不符合產品貯存條件,溫度過高、陽光暴曬、濕度過大都會造成快速氧化。

    2.酸價:是脂肪中游離脂肪酸含量的標志,也是衡量脂肪質量的重要標志。GB 2716-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中規定食用植物油(包括調和油)酸價指標為≤3mg/g;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中規定酸價指標為≤5mg/g。在一般情況下,酸價略有升高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如果酸價過高,則會導致人體腸胃不適、腹瀉并損害肝臟。造成酸價超標的原因可能,一是制造工藝問題,二是在市面上擺放時間過長。

    3. 黃曲霉毒素B1:GB 2761-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規定花生油、玉米油限量為20μg/kg。黃曲霉毒素B1污染的食物主要是花生、玉米、稻谷、小麥、花生油等糧油食品。長期食用黃曲霉毒素超標的植物油會對肝臟造成損傷。造成植物油黃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①原料在采收和儲運過程中環境條件高溫潮濕,導致原料霉變、腐爛,企業采購時沒有嚴格挑揀原料并進行相關檢測;②加工中沒有采用精煉工藝或工藝控制不當。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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