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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公布某油脂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案

    2021-12-23
    摘要: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向社會公布了第三批典型案例,成都某油脂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對其作出罰款8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300元的行政處罰。

    成都電臺

    緊盯群眾反應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成都市市場監管局自今年5月開展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以來,重拳出擊,以案件查辦為抓手,切實解決民生訴求,有力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12月22日該局向社會公布了第三批典型案例,其中,

    成都某油脂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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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26日,廣電計量檢測(成都)有限公司在富順縣東湖鎮某商行對其經營的菜籽清香型食用植物調和油進行了監督抽檢,經檢驗溶劑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油》(GB2716-2018)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成都市郫都區市場監管局對被抽檢的調和油的生產廠家成都某油脂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認定,該公司2021年3月25日給富順縣東湖鎮某商行生產了定制產品30桶,違法所得300元。

    當事人成都某油脂有限責任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郫都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罰款8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3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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