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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監部門發出價格告誡書 哄抬物價最高罰300萬

    2022-01-10
    摘要:

    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物資、糧油菜肉等生活必需品等領域價格監管工作,深圳市監局緊急制定告誡書對管控區域周邊經營者進行保供穩價的提醒和告誡。

    深圳商報

    1月7日下午,深圳市舉行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明確龍崗區劃定的封控區。當天下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稽查局、市市場監管局龍崗監管局、布吉監管所三級聯動,火速對管控社區周邊大型商超、藥店、生鮮門店等單位開展檢查,重點檢查菜肉糧油等生活必需品、口罩酒精等防護用品的供應與價格情況。

    經查,布吉街道大型商超生活必需品供應情況正常,需求較平時有一定程度的增長,目前商超經營方已加大訂貨量,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和價格穩定。藥店酒精、口罩等防疫物資供應充足,價格穩定。社區周邊小型生鮮食品店有個別門店出現售空情況,執法人員已要求店主加大進貨,做好保供穩價工作。

    同時,執法人員已協調美團優選等社區團購平臺企業做好保供工作,共同維護管控社區周邊生活及防疫相關物資供應、價格穩定。

    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物資、糧油菜肉等生活必需品、餐飲賓館等行業領域價格監管工作,市市場監管局緊急制定告誡書對管控區域周邊經營者進行保供穩價的提醒和告誡。

    告誡書明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或者不執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

    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市民朋友如發現價格違法行為,應及時撥打“12345”電話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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