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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省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斷加強隊伍建設、優化營商環境、守護“四大安全”、維護市場秩序,以保護百姓利益為抓手,依法行政,履職盡責,嚴厲打擊市場監管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促進了恩施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2021年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其中:
荊州市某農產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案
當事人生產經營的“白楊”牌一級壓榨菜籽油,包裝標簽上標示的執行標準代號GB1536實為《國家標準菜籽油》GB/T1536。同時涉案食品脂肪酸組成的實測值與外包裝標簽上所標示的執行標準《國家標準菜籽油》GB/T1536規定要求不相符,構成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2021年4月30日,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處罰款13.5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