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選自中國糧油學會編著的《糧油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知識問答》
浸出法制油,早在1843年起源于法國。由于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國外制油工業走向集約化、規模化。當今,在工業發達國家,用浸出工藝生產的油脂占油脂生產總量的90%以上。
舊中國油脂工業十分落后,浸出工藝制油的企業寥寥無幾。新中國成立以后,油脂工業得到相應的發展。尤其是“七五”期間,浸出法制油技術列入國家重點推廣項目后發展迅速。
至今,全國浸出法制油廠(車間)達到2000多家,浸出制油工藝已占整個制油生產能力的80%以上。
浸出法制油工藝的理論依據是萃取原理。浸出法制油是選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溶劑(正己烷、丁烷等),利用油脂與溶劑的互溶性質,經溶劑與處理過的固體油料中的油脂接觸,將其萃取溶解出來,而后用嚴格的工藝和設備,脫除油脂中溶劑的一種先進、 科學的制油方法。
浸出法制油的過程,一般分為5個基本工序。即:浸出前對油料的預處理;預榨浸出或直接浸出;取得的萃取液( 混合油)經蒸發、氣提、脫溶,將溶劑與油脂分離;浸出后的物料(粕)經蒸發脫除溶劑;溶劑經回收后再利用。
浸出法制油之所以比壓榨法制油科學、先進,是因為它具有粕中殘油少、出油率高、加工成本低、生產條件好、粕的質量高、油料資源得以充分利用等優點。
用浸出法制油工藝制取的油脂叫浸出油。浸出油是由浸出毛油經過脫溶、脫膠、脫酸、脫色、脫臭等不同精煉工序處理,并達到國家質量標準和衛生(安全)標準的食用油,它與用其他方法制取的食用油一樣,都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