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日報
提到本地知名糧油品牌“九三”大家都很熟悉,可你以前買過的“九三”卻不一定是真正的“九三”。讓我們一起看看究竟是咋回事兒呢?
2016年,某糧油集團在第29類“大豆油等食用油脂”商品上獲準注冊第16*****0號“九三”字樣的商標,并授權某食品公司使用該商標并對侵權行為進行維權。
日前,某食品公司發現市面上出現了一種大豆油,外包裝上印著寫有“某某大豆油之鄉九三”字樣的標識,“九三”二字格外顯眼,同樣的紅底白字,讓人很難分辨區別,再上網一查,發現某知名電商平臺上,甚至有不少消費者將其當成自家大豆油購買。眼看著自家的“王牌”產品被“碰瓷兒”,某食品公司一紙訴狀將生產該大豆油的某糧油經貿公司告上了法庭。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某糧油經貿公司在被訴侵權商品外包裝上使用“某某大豆油之鄉九三”標識時,其中的“九三”字體明顯大于“某某大豆油之鄉”字體,且使用與注冊商標“九三”相同的紅色作為底色,較為醒目,應認定為以突出方式使用“九三”字樣,亦不屬于正當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名稱“九三墾區”的情形,構成商標性使用。
兩個“九三”構成相似,且同時使用在第29類商品上,易使公眾對被訴侵權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第16*****0號注冊商標“九三”核定的商品有特定聯系。
故某糧油經貿公司的行為侵害了某食品公司對案涉注冊商標的專用權。市中院最終判決被告某糧油經貿公司停止侵權,并賠償某食品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150萬元。一審宣判后,某糧油經貿公司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市中院法官介紹,商標作為重要的知識產權,是商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為了將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與他人提供的同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相區別而使用的標記。商標的核心功能,是識別和區分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
而商標專用權是指商標所有人依法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包括專有使用權、禁止權、轉讓權、許可使用權和續展權等。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法官解讀
隨著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逐漸加大,商標侵權行為呈現多樣性特點。與以往較為直接的生產、銷售、假冒商品等方式不同,本案的侵權形式表現得較為間接、隱蔽。法院審理過程中,通過對被訴侵權商品上使用的標識與案涉商標進行對比、分析和評判,認定被告存在故意傍名牌的混淆行為,有效打擊了各被告的商標侵權行為,保護了注冊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體現堅決遏制商標侵權行為的司法裁判導向。
法官提醒
從業者應當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建立自主品牌,積極拓寬市場。侵權行為可能短期獲利但終將難逃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