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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超期服役的200噸不合格菜籽油流入市場,四川廣安巨泰公司被罰20萬元

    2022-05-31
    摘要:

    未查驗該批200噸菜籽油的產品合格證明的情況下進購了該批“超期輪換油”,并將其全部與其他油進行混合、罐裝后流入市場,存在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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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安巨泰植物油有限責任公司將一批通過“先售出、后進購”操作,實際貯存近四年的“超期輪換”菜籽油與其他油混合、罐裝后流入了市場,并因此被處罰了200000元。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根據2022年3月31日廣安市廣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廣廣市監處〔2022〕51160222000310號):

    2021年11月,該局接市委糧食購銷領域第二專項巡察組關于巡察發現“超期輪換油”可能流入市場問題的專報后,立即展開立案調查。經查:

    廣安巨泰植物油有限責任公司于2015年11月銷售給廣安新力糧油有限責任公司200噸菜籽油,其總貨值金額為150萬人民幣;

    2019年12月6日,廣安新力糧油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四川省糧油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對該批200噸菜籽油進行了檢驗,檢驗結論為酸值不符合GB/T1536-2004《菜籽油》四級(浸出)標準要求。

    然而,2020年7月2日,廣安巨泰植物油有限責任公司又以7500元/噸的價格從廣安新力糧油有限責任公司進購了200噸散裝菜籽油,根據相關證據表明,該批次菜籽油與上述菜籽油系同一批次。

    作為食品銷售者,理應知道其進購食品原材料時應當驗明食品原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明,然而,廣安巨泰植物油有限責任公在未查驗該批200噸菜籽油的產品合格證明的情況下進購了該批“超期輪換油”,并將其全部與其他油進行混合、罐裝后流入市場,存在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最終,廣安巨泰植物油有限責任公司因為違反《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503號)》,被罰款20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廣安巨泰植物油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含食用植物油加工;飼料批發;糧食收購等。

    而本次行政處罰中涉及的廣安新力糧油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冊資本686萬元人民幣,是廣安市廣安區財政局出資設立的國有獨資企業。

    值得注意的是,廣安新力糧油有限責任公司也有兩次行政處罰記錄:

    根據2022年3月29日廣安市廣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廣廣市監處〔2022〕51160222000132號),廣安新力糧油有限責任公司因為“采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使數量或者質量與價格不符的”被處罰30000元,并被責令改正。

    根據2022年2月10日廣安市廣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廣廣市監處〔2022〕51160221000530號),廣安新力糧油有限責任公司因為“使用未自行定期檢定或者未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定期檢定或者經檢定不合格的屬于非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被處罰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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