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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市榮昌區吳遠金農副產品經營部經營的菜籽油抽檢不合格被罰

    2022-06-06
    摘要:

    經排查,原因可能是成品油貯存不當造成,已督促企業加強環境衛生、貯存管理及索證索票方面主體責任的落實,加強《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學習等方面內容。

    中國質量新聞網

    近日,重慶市榮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12號),涉及重慶市榮昌區吳遠金農副產品經營部經營的菜籽油。

    (一)抽檢基本情況。食品名稱:菜籽油,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酸值(KOH)項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生產日期:2022年1月24日;食品名稱:菜籽油,經抽樣檢驗,酸值(KOH)項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生產日期:2022年2月28日。

    (二)對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重慶市榮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于2022年3月29日、4月26日分別將上述兩份檢驗報告直接送達當事人,并對現場情況進行檢查并制作了現場筆錄。當事人銷售酸值(KOH)不合格菜籽油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經局領導批準,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三)對生產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根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如下決定:1.沒收違法所得1750元;2.罰款1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經排查,原因可能是成品油貯存不當造成,已督促企業加強環境衛生、貯存管理及索證索票方面主體責任的落實,加強《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學習等方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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