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2022年第16期)顯示:
方城縣券橋鴻發商場銷售的標稱偃師市御尚品油脂調味品加工廠生產的1批次調和芝麻香油,乙基麥芽酚檢出值為2.46×103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河南國德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乙基麥芽酚是一種香味增效劑,對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強具有顯著效果,且能延長食品的儲存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麥芽酚為不得使用。食用油中檢出乙基麥芽酚的原因可能是生產者為達到以次充好的目的而違規添加。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已按規定移送當地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早在4月12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2022年第5期)顯示:偃師市御尚品油脂調味品加工廠生產的3批次芝麻香油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