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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部:8月14日起對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征收保證金

    2025-08-12
    摘要:

    自2025年8月14日起,進口商在進口加拿大油菜籽時,須向中國海關繳納75.8%的保證金作為臨時反傾銷措施。

    據新京報:商務部于2025年8月12日發布公告,初步裁定原產于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存在傾銷,導致中國國內油菜籽產業遭受實質損害,且兩者間存在因果關系。自2025年8月14日起,進口商在進口加拿大油菜籽時,須向中國海關繳納75.8%的保證金作為臨時反傾銷措施。

    商務部就對原產于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反傾銷調查初裁答記者問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問:我們注意到商務部公布了對原產于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反傾銷調查初裁,商務部在調查中發現加拿大存在大量農業補貼政策,認定其存在特殊市場情形,能否介紹相關情況?

    答:商務部在掌握立案所需充分證據的基礎上,依法自主對原產于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發起反傾銷調查。立案后,商務部嚴格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規則,公開透明進行調查,充分保障利害關系方權利,廣泛聽取各方意見。調查中,我們注意到,加拿大農業領域,特別是油菜籽行業,存在大量政府補貼和優惠政策,扭曲市場供求,導致產能嚴重過剩,初裁暫認定加拿大油菜籽市場存在特殊市場情形。基于事實和證據,初裁裁定自加拿大進口油菜籽存在傾銷,傾銷幅度為75.8%,并于2025年8月12日發布初裁公告,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我想強調的是,中方一貫審慎、克制使用貿易救濟措施,維護公平和自由貿易,下一步,我們將繼續依法開展調查,充分保障各利害關系方權利,根據調查結果客觀公正作出最終裁決,采取必要措施堅決維護國內產業的合法權益。

    附公告原文:

    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40號 公布對原產于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簡稱《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24年9月9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2024年第37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調查機關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被調查產品是否對中國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和《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調查機關作出初步裁定(見附件)。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原產于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存在傾銷,中國國內油菜籽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二、征收保證金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調查機關決定采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25年8月14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被調查產品的具體描述如下:

    調查范圍:原產于加拿大的進口油菜籽。

    被調查產品名稱:油菜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的名稱為油菜子)。

    英文名稱:Rape or colza seeds。

    產品描述:油菜籽系十字花科草本植物栽培油菜長角果的小顆粒球形種子,種皮有黑、黃、褐紅等色。

    主要用途:主要用來生產菜籽油和菜籽粕等。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12051090、12059090。

    對加拿大公司征收的保證金比率如下:

    所有加拿大公司  75.8% 

    三、征收保證金的方法

    自2025年8月14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加拿大的油菜籽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保證金以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保證金金額=(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保證金征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四、評論

    各利害關系方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天內,可向調查機關提交書面評論意見。

    商務部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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